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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毓民掟杯案今宣判 裁判官認為梁振英證供可信
http://www.passiontimes.hk/article/10-19-2016/33354黃毓民於2014年7月3日,在行政長官答問大會中,涉嫌向梁振英掟杯,被控「在香港襲擊梁振英」,案件自去年8月20日提堂後,經歷數十天的審訊,今日(10月19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宣判。

裁判官在開庭時,宣讀長達2.5小時的判詞,講述案件的審訊過程,預計中午才讀完。

判詞又引述黃毓民指當日是為了聲援泛民議員的抗議,向無人的位置擲紙張及潑水,但由於被保安員按著,失去重心而擲出水杯。

判詞又引述控方傳召的證人供詞,梁振英的證供指,當日在會議廳講台見到有議員向自己那邊擲紙張及紙牌,其後聽到背後玻璃碎裂聲音,他感到震驚,並在現場檢取到玻璃碎片。但在報案時,梁振英稱不知道施襲者身份。

過去梁振英曾經有一件民事訴訟案,該案法官指梁振英口供不可信,但沒有指梁振英說謊。至於本案,裁判官有留意梁振英神情,認為梁振英可信。
Good1Bad8
2016/10/19, 11:31:27 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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