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表文章 | 發起投票 |
梁振英「御用」律師樓合夥人數獲公職 代寫《蘋果》律師信竟誤寫作「梁頌英」
http://www.post852.com/180698/梁振英「御用」律師樓合夥人數獲公職 代寫《蘋/特首梁振英昨日透過薛馮鄺岑律師行向《蘋果日報》發出律師信,指該報題為〈追究梁振英貪腐〉的社論文章錯誤、惡毒及惡意地指控梁振英貪污,阻礙其行使《基本法》第26條及《香港人權法案》第21條賦予其連任特首的權利。不過,信件首段卻拼錯梁振英英文名,把「Leung Chun Ying」誤寫為「Leung Chung Ying」,「Chun」後多出「g」字,令梁振英猶如「改名」為「梁頌英」。
其實,薛馮鄺岑律師行過往多次與梁振英生意來往,梁振英可算是半個「老客戶」。早在2012年特首選舉期間,與梁有關的法律事務,例如向傳媒和唐英年發律師信、西九研訊,已是全權交由該行處理,一連串法律行為令梁振英共花費45.5萬元。
2013年,梁振英再向《信報》特約評論員練乙錚發律師信,亦是僱用薛馮鄺岑律師行。久而久之,該行被外界稱為梁振英「御用律師樓」,就連該行其中一位合夥人岑文偉律師喪母,梁振英亦有現身靈堂致哀,關係相當密切。有法律界人士向《852郵報》透露,薛馮鄺岑律師行在行內與建制派關係良好,處理的訴訟、上市、合併官司,不乏親中人士的生意,與建制派人脈亦接觸得相當廣泛。
至於該律師行芸芸眾員中,與梁振英政府接觸較多的,非多次擔任公職、曾兩次代表法律界別參選行政長官選委會的高級合夥人薛建平律師莫屬。其「頭銜」包括任期至今年4月的「首長級薪俸及服務條件常務委員會委員」,以及上月剛開始兩年任期「空運牌照局成員」,都是梁振英親自委任的職務。
除了以公職身份參與政務、參與律師行工作,薛建平近來亦有於親中網媒露面。本月16日,候任立法會議員姚松炎批評當局承租予橫洲非法佔地者的做法鼓勵「專享獨利」,薛建平翌日便亮相於網媒《港人講地》,接受訪問稱該短期租約是政府的「苦心良策」,亦是令政府及佔地者「關係正常化」的方式,其發言被報道形容是「完美KO」姚松炎。
其實,薛馮鄺岑律師行過往多次與梁振英生意來往,梁振英可算是半個「老客戶」。早在2012年特首選舉期間,與梁有關的法律事務,例如向傳媒和唐英年發律師信、西九研訊,已是全權交由該行處理,一連串法律行為令梁振英共花費45.5萬元。
2013年,梁振英再向《信報》特約評論員練乙錚發律師信,亦是僱用薛馮鄺岑律師行。久而久之,該行被外界稱為梁振英「御用律師樓」,就連該行其中一位合夥人岑文偉律師喪母,梁振英亦有現身靈堂致哀,關係相當密切。有法律界人士向《852郵報》透露,薛馮鄺岑律師行在行內與建制派關係良好,處理的訴訟、上市、合併官司,不乏親中人士的生意,與建制派人脈亦接觸得相當廣泛。
至於該律師行芸芸眾員中,與梁振英政府接觸較多的,非多次擔任公職、曾兩次代表法律界別參選行政長官選委會的高級合夥人薛建平律師莫屬。其「頭銜」包括任期至今年4月的「首長級薪俸及服務條件常務委員會委員」,以及上月剛開始兩年任期「空運牌照局成員」,都是梁振英親自委任的職務。
除了以公職身份參與政務、參與律師行工作,薛建平近來亦有於親中網媒露面。本月16日,候任立法會議員姚松炎批評當局承租予橫洲非法佔地者的做法鼓勵「專享獨利」,薛建平翌日便亮相於網媒《港人講地》,接受訪問稱該短期租約是政府的「苦心良策」,亦是令政府及佔地者「關係正常化」的方式,其發言被報道形容是「完美KO」姚松炎。
本貼文共有 0 個回覆
此貼文已鎖,將不接受回覆
| 發表文章 | 發起投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