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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舍涉欺凌】4職員涉欺凌兩智障男院友表證成立
http://news.mingpao.com/ins/instantnews/web_tc/article/20160929/s00001/1475138988213
鄰舍輔導會怡欣山莊4名職員涉於今年1月欺凌兩名智障男院友,把膠紙貼在一院友的乳頭並用手機拍照,又用膠紙貼另一院友的手腳。4名職員今被裁定表證成立,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10月19日,待控辯雙方進行結案陳辭。首被告陳瑪莉(28歲)和第三被告譚綽愉(24歲)早前各被控一項普通襲擊罪,次被告司徒文郁(25歲)和第四被告吳健豪(28歲)則被控一項不誠實取用電腦罪。
辯方在中段陳辭時稱,控方證人證供顯示,第三被告只是在將其中一院友的名字寫在貼於欄杆的膠紙上,並沒有貼膠紙在院友身上,質疑寫名是否已等同襲擊。控方回應指出,該院友對膠紙較敏感,使用膠紙會激起其情緒,強調第三被告所做的事造成院友情感上受傷。
辯方亦指出,次被告和第四被告當時僅拍攝院友照片,質疑此舉為何有不誠實意圖。控方表示,兩被告作為院舍職員,有責任保護院友的福祉,拍照明顯不是保護院友的利益,而是藉此機會取笑院友的外貌,直言此舉是荒謬,因而構成不誠實取用電腦。
裁判官考慮控方證人的證供後,終裁定4名被告均表證成立。
鄰舍輔導會怡欣山莊4名職員涉於今年1月欺凌兩名智障男院友,把膠紙貼在一院友的乳頭並用手機拍照,又用膠紙貼另一院友的手腳。4名職員今被裁定表證成立,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10月19日,待控辯雙方進行結案陳辭。首被告陳瑪莉(28歲)和第三被告譚綽愉(24歲)早前各被控一項普通襲擊罪,次被告司徒文郁(25歲)和第四被告吳健豪(28歲)則被控一項不誠實取用電腦罪。辯方在中段陳辭時稱,控方證人證供顯示,第三被告只是在將其中一院友的名字寫在貼於欄杆的膠紙上,並沒有貼膠紙在院友身上,質疑寫名是否已等同襲擊。控方回應指出,該院友對膠紙較敏感,使用膠紙會激起其情緒,強調第三被告所做的事造成院友情感上受傷。
辯方亦指出,次被告和第四被告當時僅拍攝院友照片,質疑此舉為何有不誠實意圖。控方表示,兩被告作為院舍職員,有責任保護院友的福祉,拍照明顯不是保護院友的利益,而是藉此機會取笑院友的外貌,直言此舉是荒謬,因而構成不誠實取用電腦。
裁判官考慮控方證人的證供後,終裁定4名被告均表證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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