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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票站主任黃旭森疑涉舞弊及妨礙選舉公正一事之聲明】
九月五日於大埔李興貴中學投票站(P1001)發生的警民衝突事件,乃源於票站主任黃旭森,在處理點票工作時沒有依照指引程序,以及漠視監察點票代理人之請求 。青年新政之監察點票代理人於昨晨親眼目睹選管會之正式職員(配戴藍色證件),將兩個黑色大型行李箱帶離票站,然後在一段時間後帶返票站。票站職員其後從行李箱內取出票根放於原本應擺放票根的桌面上,惟桌面之前並沒有任何票根。此舉令人懷疑票站職員將額外的票根滲入票站,以使票根與選票數目相乎。其後,於多次點算選票後,該票站所得的選票比投票人數多出接近三百張。黃旭森在沒有合理的解釋下,動用警方以武力驅趕在場的監察點票代理人,並在漠視程序公義的情況下宣布點票結果。對此本組織予以強烈譴責。
昨日下午三時,經過多次點算後,票站選票仍比總投票人數多出接近三百張。另黃旭森不但未有根據選舉程序就每一張問題選票逐一與監察點票代理人達成一致共識,多張已抽出的問題選票亦與第一次點的數目不符。代表各候選人之監察點票代理人多番要求黃對此作出解釋, 並要求點選票根及劃名册上的劃名人數。惟黃態度明顯不合作,不願意再重新點票或追查不明選票之來源,也沒有提供合理解釋及拒絕監票人之要求。黃指若在場人士對點票結果不滿,可透過選舉呈請或向選管會投訴其行為失當而作另行處理。
及後在場警察增援至約50名,黃旭森繼續漠視所有監察點票代理人及公眾人士之質詢,在沒有提供任何理據的情況下,突然預備宣佈點票結果,並要求在場所有監察點票代理人立即離場。由於點票程序尚未完成,我方監察點票代理人提出反對點票結果,並要求重新點票 ,但黃遂要求在場警方以武力中止監察工作。我方監察點票代理人被粗暴拖出票站範圍時,雙手手腕遭警員以不必要的暴力屈曲而出現扭傷,她的身上亦有多處明顯擦傷,並由救護車送往醫院。同時間,黃旭森將全數已封存選票以租賃之輕型客貨車(車牌「RA8939」)送走。
其後本土民主前線發言人黃台仰與青年新政第二名單候選人李東昇到達現場,並以候選人身份要求進入現場,卻遭黃旭森以是次選舉已經結束為由拒絕。其間在場記者得悉黃已上交點票結果,選管亦以資料作為最終點票結果。亞博選舉新聞中心隨即召集所有候選人,並宣佈選舉結束。
除此之外,黃旭森其他涉嫌違規的例子如下-
1. 在開始重新點票前,在未取得有關人士同意之下,要求將點票地點移師到一社區中心處理,幸最後於在場公眾多番強烈反對下,取消移送。
2. 在重新點票時,黃只重新處理個別候選人所屬的匣子中之選票,與指引不符。
3. 當監票人提出要求暫停點選有問題的選票,以及要求黃用一個較慢的速度點票時,黃皆不作理會,無視監票人的要求。
4. 黃出爾反爾,凌晨時曾承諾可以點選票根以示公正,但到下午時份拒絕點選票根。
5. 在我方監察點票代理人被抬走之前,黃在未有知會任何監察點票代理人的情況下,偷偷地將二百多張選票存根帶到一旁並與票站職員點算,(監察點票代理人對整個過程不知悉)並在他們私下點算過後,隨即刻宣佈結果。
6. 在未消除所有監察點票代理人之疑問前,單方面以選舉結束為由,拒絕李東昇進入票站。
以上種種均顯示黃旭森干犯嚴重行政失當。本組織在此強烈譴責其附傭知法犯法,嚴重影響是次選舉之認受性與涉選舉舞弊。
本組織在此重申,我方每位義工監察點票代理人均完成由民政處代理的宣誓程序,並依從選舉規定,熟知監察點票代理人之職權及權限,明白點票過程必須莊嚴公平及公正。本土民主前線亦會搜集各個票站中異常之處,與律師研究後作出選舉呈請,歡迎提供詳細資料。
二零一六年九月六日
本土民主前線/青年新政
https://www.facebook.com/hkindigenous/photos/a.1549059082014665.1073741827.1546925482228025/1769635553290349/?type=3
昨日下午三時,經過多次點算後,票站選票仍比總投票人數多出接近三百張。另黃旭森不但未有根據選舉程序就每一張問題選票逐一與監察點票代理人達成一致共識,多張已抽出的問題選票亦與第一次點的數目不符。代表各候選人之監察點票代理人多番要求黃對此作出解釋, 並要求點選票根及劃名册上的劃名人數。惟黃態度明顯不合作,不願意再重新點票或追查不明選票之來源,也沒有提供合理解釋及拒絕監票人之要求。黃指若在場人士對點票結果不滿,可透過選舉呈請或向選管會投訴其行為失當而作另行處理。
及後在場警察增援至約50名,黃旭森繼續漠視所有監察點票代理人及公眾人士之質詢,在沒有提供任何理據的情況下,突然預備宣佈點票結果,並要求在場所有監察點票代理人立即離場。由於點票程序尚未完成,我方監察點票代理人提出反對點票結果,並要求重新點票 ,但黃遂要求在場警方以武力中止監察工作。我方監察點票代理人被粗暴拖出票站範圍時,雙手手腕遭警員以不必要的暴力屈曲而出現扭傷,她的身上亦有多處明顯擦傷,並由救護車送往醫院。同時間,黃旭森將全數已封存選票以租賃之輕型客貨車(車牌「RA8939」)送走。
其後本土民主前線發言人黃台仰與青年新政第二名單候選人李東昇到達現場,並以候選人身份要求進入現場,卻遭黃旭森以是次選舉已經結束為由拒絕。其間在場記者得悉黃已上交點票結果,選管亦以資料作為最終點票結果。亞博選舉新聞中心隨即召集所有候選人,並宣佈選舉結束。
除此之外,黃旭森其他涉嫌違規的例子如下-
1. 在開始重新點票前,在未取得有關人士同意之下,要求將點票地點移師到一社區中心處理,幸最後於在場公眾多番強烈反對下,取消移送。
2. 在重新點票時,黃只重新處理個別候選人所屬的匣子中之選票,與指引不符。
3. 當監票人提出要求暫停點選有問題的選票,以及要求黃用一個較慢的速度點票時,黃皆不作理會,無視監票人的要求。
4. 黃出爾反爾,凌晨時曾承諾可以點選票根以示公正,但到下午時份拒絕點選票根。
5. 在我方監察點票代理人被抬走之前,黃在未有知會任何監察點票代理人的情況下,偷偷地將二百多張選票存根帶到一旁並與票站職員點算,(監察點票代理人對整個過程不知悉)並在他們私下點算過後,隨即刻宣佈結果。
6. 在未消除所有監察點票代理人之疑問前,單方面以選舉結束為由,拒絕李東昇進入票站。
以上種種均顯示黃旭森干犯嚴重行政失當。本組織在此強烈譴責其附傭知法犯法,嚴重影響是次選舉之認受性與涉選舉舞弊。
本組織在此重申,我方每位義工監察點票代理人均完成由民政處代理的宣誓程序,並依從選舉規定,熟知監察點票代理人之職權及權限,明白點票過程必須莊嚴公平及公正。本土民主前線亦會搜集各個票站中異常之處,與律師研究後作出選舉呈請,歡迎提供詳細資料。
二零一六年九月六日
本土民主前線/青年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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