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幾小時與選舉事務處5名不同職員交涉,現可得出總結如下︰
1. 有一個名為"家庭團聚互助會"的組織,於今年四月非法幫我用郵寄方式更改我的選民地址去上水,並附上虛假聯絡電話,因而選舉事務處電話核實亦沒有用。 (這個其實是極大的程序漏洞)
2. 選民登記資料已於幾個月前落實,不能更改。但由於我確實並非於上水居住,如果前往新東投票我將會犯法。 (即我已經失去於這次選舉的投票櫂)
非法替我改地址的團體是什麼來路,大家一search 就知,我要準備漫長追究的事宜了,希望大家明天記住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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