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hk.apple.nextmedia.com/realtime/news/20160822/55539180
全部都係雞
無綫去年底舉辦《萬千星輝頒獎典禮》時,插入一個嘉賓食炸雞環節,遭通訊局指做法嚴重違反了《電視節目守則》及《電視廣告守則》,決定向無綫罰款15萬元。無綫指有關裁決是不合邏輯、無理及違反人權法,並指有關業務守則的相關條款侵犯自由表達的權利,認為通訊局的裁決是違反憲法,今入稟高院申請司法覆核。
無綫電視發言人指:「根據我們所得的法律意見,由於業務守則中的相關條款侵犯自由表達的權利,通訊局的裁決是違反憲法的,通訊局並非獨立及公正無私之審裁處,能於法律訴訟中決定無綫電視的權利和責任。」
發言人又指,「產品贊助是全球電視業界為製作提供資金的慣常做法,香港在產品贊助的嚴厲限制與國際趨勢背道而馳,亦不利香港電視業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