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Galden時事臺
發表文章發起投票
蕭若元:相信香港眾志遠未夠票當選,情況不樂觀
法官尚同情黃之鋒、周永康、羅冠聰,但不應心存僥倖
雨傘運動前夕衝擊公民廣場一事,黃之鋒、周永康和羅冠聰已被判刑,黃、周二人「參與非法集會」罪成,而羅冠聰「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會」罪成,黃之鋒被判以80小時社會服務令,羅冠聰則被判以120小時社會服務令。裁判官在宣讀判詞時表示,原本判周永康80小時服務令較為適合,但他必須在下月到英國倫敦就讀碩士課程,改判囚三星期,緩刑一年。從以上判決可以理解法官偏向同情三人,判刑已有「留手」,認為他們是有「責任感及公義感的人」,不是為了私利而犯法。
雨傘運動由2014年底開始,約在2015年初結束,運動距今已有年半,若論整場運動能夠形成和得以啟動,最大的推手(功績)應是「佔中三子」和「雙學」,可是到了今屆立法會選舉的民調反映,有些候選人在雨傘運動有重大犧牲和付出,那些「光環」此刻已不復存在。目前羅冠聰的支持度仍低,遑論其他在雨傘運動付出較少的人,還奢望自己因此有更多選票支持?假如抱此想法,不得不謂幼稚。香港眾志現在支持度仍十分不足,相信遠未夠票當選,形勢不樂觀。
梁天琦被人惡意騷擾 你不同意他政治立場,不表示他是壞人
這裡我想改談另一件事,最近有段影片是梁天琦在港鐵太古站與人衝突,那名灰衫男子被指是《大公報》的「狗仔隊」(《東周刊》出身),期間雙方以粗口謾罵和動手。影片開始時看見梁天琦似受刺激,憤而走向灰衫男子有揮拳動作,沒有打中,然後雙方均有謾罵推撞行為。我認為這些事件反映,梁天琦開始不停被人騷擾,可是流出的影片對梁非常不利,令人感覺是梁主動動手打人,實際上我卻認為是梁天琦被打,摔倒在地上,灰衫男子仍不斷粗野挑釁梁天琦,那男子態度極端惡劣。一般情況之下,若警方介入拘捕他們,雙方都會同時被告,或許是控以「公眾地方行為不檢」罪。
其實,一旦成為了政治或公眾人物,被人挑釁時應盡可能克制,雖然我估計梁天琦近日應該因參選被取消資格感到挫敗不滿,未有前文事件發生前,梁天琦曾經報案被人騷擾,這次輪到《大公報》記者刻意挑釁。政治人物身份敏感,EQ必須要好好訓練,這類挑撥情緒的事相信難以避免,一定要控制自己情緒,否則對參與公共事務極端不利。而梁天琦到了現在,稱自己經已是「雙失青年」,我需要一再說明,我確實是非常同情他的境況,他人生判斷要站在勇武本土派的政治立場,即使我絕不同意他的政見,卻完全不表示我會基於其政治立場斷定他是個壞人。但另一些明顯立壞心腸借政治議題製造仇恨的人,或收取中共資金操弄政局又證據確鑿,尚且可列作壞人來看待,否則一般政治立場之爭,不能把對方看成壞人。

牽涉激抗的政治抗爭運動,年輕領袖付出代價極大
我從來也關注不少年輕從政者,捲入一系列的風波,對他們的個人前途非常憂心,尤其梁天琦面對的情況,有甚麼正常的公司、企業會聘請他?我相信鮮有老闆會聘請這種背景的人工作。我相信香港大學往後也很難再收他讀書,而且他讀了五年才畢業,即是有不少科目不合格,一再重讀。他未來很可能只有兩條路可行,一條路是繼續從事政治抗爭運動,但很難因此維持生計,也要不斷承受被捕風險及極高的金錢負擔,如果他堅持認為值得追求那些政治目標,我也只能尊重。可是,若他評估自己無法長期堅持下去,好應該仿效周永康申請到外國讀書,外國比較開通,會接納那些有強烈政治背景的年輕人延續學業,那麼他便可畢業後以較高學歷再投身社會。
回想當年天星小輪加價觸發暴動,蘇守忠獨自抗爭,一位青年領袖盧麒聲援他,最後盧被拘捕,事後盧在牛頭角一廉租屋上吊自殺身亡,蘇守忠事後則做了和尚。許多事例反映,一些曾領導過這些激烈抗爭的領袖,極可能面臨終身困苦的處境;可是,我說這些事例並非建議大家絕不應參與這些運動,而是希望任何人參與之前,細心想想自己整個人生預期承擔甚麼代價,是否接受這些代價,才作出這類重大決定。事實上,我除了政治立場上反對勇武抗爭,其中也不乏包含了為年輕抗爭者付出的代價設想,結果,現在確實越來越多參與的年輕抗爭者陷入困境。
http://hk.thenewslens.com/article/46745
Good2Bad23
2016/08/17, 12:13:31 凌晨
本貼文共有 0 個回覆
此貼文已鎖,將不接受回覆
發表文章發起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