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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民前集中post
出選立法會新界東的本民前梁天琦早前獲選舉主任查詢是否繼續主張和推動香港獨立,他回覆否認會繼續推動港獨,並已簽署選管會要求的確認書,但仍遲遲未獲通知提名是否有效。梁天琦今日下午接獲選管會通知,指他不擁護《基本法》,決定其提名資格無效。梁天琦下午在其facebook宣佈將於下午6點在晚上舉行選舉簡介會的九龍灣國際展貿中心外召開記者會交代,更呼籲支持者到場聲援。
根據新界東地方選區選舉主任何麗嫦回覆梁天琦的12頁電郵,引用了大量梁天琦個人Facebook專頁及本土民主前線Facebook專頁發佈的貼文及影片,及7月15日多份傳媒報道他的訪問,在訪問中表明會支持港獨。雖然梁天琦在7月28日回覆了選管會自己並非繼續主張和推動港獨,及指選管會引述的材料屬「傳聞陳述」並不準確,亦已重新開了一個新的Facebook帳戶。但何麗嫦表示,經徵詢律政司意見後,仍決定梁天琦的名無效。
何麗嫦指,她之前去信梁所引述的影片,內容都清顯示梁天琦是主張港獨,而梁在7月28日回覆中,亦無充份理據去解釋有關他主張港獨的新聞報道如何失實及不準確;何又稱法律上並無規定她在履行職權時,不可考慮「傳聞陳述」的資料。對於梁天琦開facebook新帳戶,何引述梁在私人facebook帳戶稱有關fb專頁是「頭盔版」,反映他有能力影響fb的內容,而在7月28日前,梁亦從沒有指他的fb專頁的港獨內容與其主張不符,認為梁的新fb專頁只是嘗試模糊其真正政治主張。
何續稱,在她於7月22日發出電郵至28日梁回覆這段期間,梁從沒有表明已改變港獨立場,直至28日才首次回覆她不繼續主張及支持港獨,又指梁曾在訪問中說過,會採用任何方法,包括不再主張獨進身立法會。因此經小心考慮上述資料及考慮律政司的法律意見後,決定不信納梁天琦已改變主張及支持港獨的立場;因此儘管梁天琦已於聲明文本上簽署,但仍然不符合《立法會條例》第40(1)(b)(i)條規定的聲明,故決定其提名為無效。
本民前fb發聲明回應,批評選管會之回覆顯示當局對候選人進行赤裸裸的政治和思想審查。然而,選管會之功能只在於協調選舉事務,並無權力及法理依據審查參選人政治立場。梁天琦能順利參與二月新界東補選,卻無法參與九月的立法會選舉,實在荒謬之極,政府此舉無異於剝奪港人選擇代議士之合法權利。本民前將於不日內遞交選舉呈請及司法覆核。
本民前又斥選管會越俎代庖,踐踏民意授權,濫用行政機關權力,捨棄政治中立立場,為政治目的篩選候選人之罪行絕不可以輕易饒恕。聲明指,任何剝削香港民族的政治權利之人,都必定會被釘在歷史的恥辱柱上。極權可以操縱選舉,卻不能操控人民的思想。即使梁天琦無法進入議會,敝組織仍會繼續在議會外抗爭,與各方信念一致的志士推動一貫的政治主張。
梁天琦早前收到選舉主任電郵,對方引用三篇他在本月15日接受傳媒訪問的報道,提到他不會簽署選管會要求的確認書,又指即使進入議會亦不會改變他主張港獨的立場。電郵同時附上本土民主前線和梁天琦本人在facebook公開支持港獨的帖文,要求他在限期前回答是否承認雖然簽署了聲明,但事實上繼續主張和推動香港獨立。
梁天琦其後開設新的fb專頁,封面照是《基本法》黑白照,又留言指「我,梁天琦,示明我會擁護《基本法》及保證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而舊的選舉專頁所有內容已被刪除,包括早前支持「港獨」的言論。
香港民族黨陳浩天、民主進步黨楊繼昌及中出羊子(鍾銘麟)早前均先後獲選舉主任通知,被宣佈提名無效,選舉主任指律政司意見指3人因不擁護《基本法》,故決定提名無效。
http://hk.apple.nextmedia.com/realtime/news/20160802/55441091
根據新界東地方選區選舉主任何麗嫦回覆梁天琦的12頁電郵,引用了大量梁天琦個人Facebook專頁及本土民主前線Facebook專頁發佈的貼文及影片,及7月15日多份傳媒報道他的訪問,在訪問中表明會支持港獨。雖然梁天琦在7月28日回覆了選管會自己並非繼續主張和推動港獨,及指選管會引述的材料屬「傳聞陳述」並不準確,亦已重新開了一個新的Facebook帳戶。但何麗嫦表示,經徵詢律政司意見後,仍決定梁天琦的名無效。
何麗嫦指,她之前去信梁所引述的影片,內容都清顯示梁天琦是主張港獨,而梁在7月28日回覆中,亦無充份理據去解釋有關他主張港獨的新聞報道如何失實及不準確;何又稱法律上並無規定她在履行職權時,不可考慮「傳聞陳述」的資料。對於梁天琦開facebook新帳戶,何引述梁在私人facebook帳戶稱有關fb專頁是「頭盔版」,反映他有能力影響fb的內容,而在7月28日前,梁亦從沒有指他的fb專頁的港獨內容與其主張不符,認為梁的新fb專頁只是嘗試模糊其真正政治主張。
何續稱,在她於7月22日發出電郵至28日梁回覆這段期間,梁從沒有表明已改變港獨立場,直至28日才首次回覆她不繼續主張及支持港獨,又指梁曾在訪問中說過,會採用任何方法,包括不再主張獨進身立法會。因此經小心考慮上述資料及考慮律政司的法律意見後,決定不信納梁天琦已改變主張及支持港獨的立場;因此儘管梁天琦已於聲明文本上簽署,但仍然不符合《立法會條例》第40(1)(b)(i)條規定的聲明,故決定其提名為無效。
本民前fb發聲明回應,批評選管會之回覆顯示當局對候選人進行赤裸裸的政治和思想審查。然而,選管會之功能只在於協調選舉事務,並無權力及法理依據審查參選人政治立場。梁天琦能順利參與二月新界東補選,卻無法參與九月的立法會選舉,實在荒謬之極,政府此舉無異於剝奪港人選擇代議士之合法權利。本民前將於不日內遞交選舉呈請及司法覆核。
本民前又斥選管會越俎代庖,踐踏民意授權,濫用行政機關權力,捨棄政治中立立場,為政治目的篩選候選人之罪行絕不可以輕易饒恕。聲明指,任何剝削香港民族的政治權利之人,都必定會被釘在歷史的恥辱柱上。極權可以操縱選舉,卻不能操控人民的思想。即使梁天琦無法進入議會,敝組織仍會繼續在議會外抗爭,與各方信念一致的志士推動一貫的政治主張。
梁天琦早前收到選舉主任電郵,對方引用三篇他在本月15日接受傳媒訪問的報道,提到他不會簽署選管會要求的確認書,又指即使進入議會亦不會改變他主張港獨的立場。電郵同時附上本土民主前線和梁天琦本人在facebook公開支持港獨的帖文,要求他在限期前回答是否承認雖然簽署了聲明,但事實上繼續主張和推動香港獨立。
梁天琦其後開設新的fb專頁,封面照是《基本法》黑白照,又留言指「我,梁天琦,示明我會擁護《基本法》及保證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而舊的選舉專頁所有內容已被刪除,包括早前支持「港獨」的言論。
香港民族黨陳浩天、民主進步黨楊繼昌及中出羊子(鍾銘麟)早前均先後獲選舉主任通知,被宣佈提名無效,選舉主任指律政司意見指3人因不擁護《基本法》,故決定提名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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