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文章發起投票梁天琦指選舉主任限兩日內交確認書 否則尋法律意見梁天琦指選舉主任限兩日內交確認書 否則尋法律意見[/size=6][/b]本土民主前線梁天琦完成報名參選新界東。事前已表明拒交政府確認書的他引述選舉主任指,確認書非提名表一部分,不交「不代表不符合要求」。他又指,選舉主任要求自己兩日內,即7月18日內補交確認書;如於7月18日後未收到補交確認書,選舉主任將會就此徵詢律政司意見,查明他是否符合參選資格。不過梁天琦已表明,自己不會補交。但被問及若選管會最後決定不交確認書的人無法參選,梁則指「見步行步」。他又指,一旦選管會拒絕所有沒有簽確認書的候選人,將牽連甚廣,直言「大家都一起唔使選」。http://news.mingpao.com/ins/instantnews/web_tc/article/20160716/s00001/1468653019532312016/07/16, 5:31:25 下午本貼文共有 0 個回覆此貼文已鎖,將不接受回覆發表文章發起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