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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秘書處就器官捐贈做研究 指「預設默許」無助提升捐贈率
立法會秘書處今日(7月14日)發表有關「香港的器官捐贈情況」的《研究簡報》,指香港在2015年,每百萬人中僅有5.8人捐出器官,屬世界上最低的器官捐贈比率之一。

目前,香港採用「自願捐贈」(opt-in)機制,市民自願捐出器官作移植之用,但死後捐贈器官的決定仍須徵求家屬同意。針對器官捐贈率偏低的情況,近年社會熱烈討論應否把香港的器官捐贈機制,由現時的「自願捐贈」改為「預設默許」(opt-out),藉以增加適合捐贈器官人士的數目。在「預設默許」機制下,政府假設所有市民均同意死後捐出器官,不同意者須在生前提出反對。

然而,採用「預設默許」的國家並無明確數據顯示推行該機制能夠提升器官捐贈率。鑒於大多數採用「預設默許」機制的國家以彈性的方式推行該機制,容許家屬有權決定是否執行死者的捐贈意願,因此把「自願捐贈」機制改為「預設默許」機制的做法,未必有助提升器官捐贈率。

不過報告指採用「預設默許」機制雖未必是提升器官捐贈率的關鍵因素,但仍可借鏡錄得高器官捐贈率的國家的經驗,從中發掘出其他的成功因素。包括:成立專責機關統籌器官捐贈及移植的各項事宜;撥款資助進行器官捐贈和移植手術的醫院;委任駐院的器官移植統籌員;以及以主題形式推廣器官捐贈的風氣。西班牙和澳洲在實施上述一項或多項的政策措施後,器官捐贈率均見顯著上升。

有別於西班牙和澳洲的做法,香港並沒有設立專責機關統籌器官捐贈及移植事宜,也沒有制定特定預算,以資助相關的醫療服務。此外,醫院內也沒有設立特定醫療隊伍,專責及早識別可能適合捐贈器官的病人。至於聯絡死者家屬以取得他們同意捐贈離世親人的器官的工作,現時由9名器官捐贈聯絡主任負責,他們為7個醫院聯網共41間公立醫院提供服務。

遺體器官捐贈率取決於個人是否願意在死後捐出器官,以及家人能否接納他們捐贈的意願。為此,澳洲的推廣教育以年青人為主要對象,並着眼於鼓勵家庭成員互相討論捐贈的意願,以確保有意捐贈器官的親人的決定得到尊重。香港的推廣教育集中於提高公眾對器官捐贈的認識,以及鼓勵市民登記成為器官捐贈者。雖然政府曾多次提出與家人討論捐贈器官意願的重要性,但卻未見推出具體的措施加以配合。








http://www.passiontimes.hk/article/07-14-2016/31624
Good0Bad4
2016/07/14, 10:30:04 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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