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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國雄報復被打圖炸警署
【on.cc東網專訊】梁國雄涉於2014年攜帶炸藥到警署企圖引爆被捕,他今於高等法院承認一項製造炸藥意圖危害生命或財產,以及企圖導致爆炸意圖危害生命或財產罪兩罪,法庭先替他索取精神、心理、背景及社會福利報告後,押後於7月20日判刑。

梁國雄在警誡下表示,3年前因涉爆竊被香港仔警署的警察拘捕,他為報復及不想再面對世界,及受漫畫啟發故興起炸警署念頭,他在網上學識製造炸藥的方法,並用數月時間成功研製炸藥,以及用領綜援的父母給他的零用錢,從化工實驗室買原料,之後用了數日時間製造出來。案發當日,他帶着5支炸藥到警署意圖引爆,他知道一支炸藥的威力已可炸掉一個班房。

他案發前寫下字條,提及13歲犯案後被捕,他埋怨警察打他、恐嚇他、影響他成長,故想以炸彈報復令警察害怕。

案發時梁國雄在2014年10月28日傍晚約6時,捧着一個載有5支透明管的紙箱,進入香港仔警署報案室,他拿起一支打開蓋的管,再拿出打火機大叫要引爆,被數名警員合力制服。
Good0Bad1
2016/07/04, 11:51:03 中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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