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Galden時事臺
發表文章發起投票
太陽花女王涉仲介賣淫 吐16萬換免囚


「太陽花女王」劉喬安(本名劉依函)被控跨國仲介賣淫案,因劉女認罪且願捐20萬元做公益,台北地院今依妨害風化罪判劉女6個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緩刑2年,但要繳16萬公庫;而同案被控仲介跨國賣淫的首腦戴君儀、鐘宜姿也都認罪,分別遭判刑2年8月、得易科罰金192萬;鐘女1年2月,得易科罰金42萬,但有緩刑2年,條件是需繳公庫40萬,全案可上訴。
劉喬安前年參加太陽花學運靜坐,被拍到頭戴「民主不能被交易」布條、身穿熱褲、馬靴的美照而走紅,被封為「太陽花女王」,之後屢傳爭議,包括創辦「愛飛翔少兒關懷慈善協會」被質疑斂財、遭《壹週刊》踢爆是開價十萬元的高檔援交妹,事後她告《壹週刊》但和解收場,不料去年又被檢方查出涉嫌跨國仲介賣淫。
劉女原本不認罪,還在臉書po文怒嗆「再有任何不實謠言和指控,我一定追溯(訴)!」沒想到被檢方查出她在前年4月至去年9月間,涉嫌2度為賣淫集團首腦鍾宜姿仲介女子在台港澳等地性交易,鍾女與另名賣淫集團首腦「戴姐」戴君儀,還以「選秀」名義讓男客挑選佳麗,戴女再仲介女子在台灣或美、日等地性交易。
今年3月北檢起訴劉女3人涉犯35次妨害風化罪,而當時外傳檢警查扣記載藝人、名媛賣淫與達官、富商買春的花名冊,已證實為戴女平常聯絡使用的電話簿。北院日前開庭審理時,劉女與鍾、戴3人當庭都認罪求輕判或緩刑,劉女還供稱:「因年輕貪玩沉迷夜店生活,經濟價值觀偏差才犯案。」(張欽/台北報導)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60630/897215/
Good2Bad2
2016/06/30, 12:38:20 下午
本貼文共有 0 個回覆
此貼文已鎖,將不接受回覆
發表文章發起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