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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 主 席 - 介 紹 土 地 房 屋 政 策
上回說完退休保障,今次介紹土地房屋政策。實際上,住屋並非福利,而是基本人權。
香港房屋供不應求已至嚴峻地步,公屋輪候時間平均為3.9年,甚至有單身人士輪候10年仍未能上樓的案例;近年落成的私人樓宇,首期或租金過高難以負擔,有需要的香港人上樓無期。
要舒緩房屋問題,必先審視供求問題。盲目增加房屋供應並不能解決問題,需求不減,則適度增加供應,以平衡供求為原則。
房屋需求
除了顧及本地適齡人士的需要外,必須先控制每年來港定居人口數目,方可控制住屋需求,當中包括收回每日150個單程證審批權,以及制訂移民政策,控制移民人口,以舒緩需求量。
土地及房屋供應
政府必須就房屋供應之問題對症下藥。要增加房屋供應,必須從土地、公屋及私樓問題著手,改善現有制度,並按需要加建樓宇。
土地
「土地問題」絕對關乎房屋供應量,而2012年政府唯一對外公佈之土地數據顯示,香港仍然有4000公頃官地、約1192公頃棕土地、932公頃鄉村式發展用地,以及392公頃住宅用地,土地資源充裕,應將部份土地撥予房屋興建,以增加供應量並降低市值租金。故政府必須向市民公佈土地運用及規劃數據,使市民發揮監察作用,善用土地資源。政府增加公屋住宅用地,與此同時,為避免發展商囤積土地,加設土地空置稅;提高新發展區私人樓宇地積比率,並透過賣地條款,加推「限呎樓」,規限住宅單位的最低數目和單位的面積,以提供更多中小型單位予香港人居住。
公營房屋
公屋設立之原意為出租予低收入居民,供予基本住屋需要。現時香港公屋單位數量不足,部份住戶入息則超出規定,即所謂「富戶」。該批富戶未有遷出單位予有需要人士,間接延長公屋輪候時間,低收入人士遲遲未能上樓,喪失其原有功能。要縮短公屋輪候時間,必須在每年皆有大量新申請個案的情況下,盡快增加公屋供應,包括遷出單位及建屋,盡早令輪候市民上樓,方能平衡公屋之供求。當中包括加建公屋,達成目標落成量,甚至增加目標落成量。因加建公屋後使需求量逐漸回落,目標落成量亦會因應需求逐年調低。非長者一人申請公屋輪候時間甚長,故政府需改善公屋設計,同時添置更多一人單位,令更多單身人士有所居。並且改革富戶政策,收緊現有的資產及入息限額、罰則。在私人樓宇政策之配合下,更多誘因使公屋富戶遷出單位並置業,故可挪出更多公屋單位予有需要人士。
私人樓宇
劏房問題不容忽視,此問題之根本原因,在於私樓租金過高,加上未能合資格申請公屋或正輪候公屋之市民,缺乏經濟能力負擔首期或租住私樓單位,劏房乃因應市場需要下之產物。在租金只升不跌的情況下,更出現「劏上劏」之惡性循環。配合土地空置稅及「限呎樓」,令私樓市場增加供應乃首要之事。其次,則是協助市民,使之有足夠能力置業或負擔房租,故夾心階層住屋貸款計劃應予以恢復。此計劃曾於1993年至1997年間推出,旨在令更多中等入息家庭有能力購置私人樓宇;如今若重推此計劃,則可以協助夾心階層家庭置業。政府亦需增設房屋空置稅,同時加推租務管制,並立例保障租戶權益,多管齊下以改善如今租金過高的情況。
政府以自由經濟為名,任由發展商於地產市場中牟取暴利,絕非良策。理想的房屋政策,應提供充裕條件予市民選擇置業或租住,而非迫使其蝸居劏房一隅,任予租務市場宰割。
https://www.facebook.com/YauWaiChing/videos/251440028569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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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房屋供不應求已至嚴峻地步,公屋輪候時間平均為3.9年,甚至有單身人士輪候10年仍未能上樓的案例;近年落成的私人樓宇,首期或租金過高難以負擔,有需要的香港人上樓無期。
要舒緩房屋問題,必先審視供求問題。盲目增加房屋供應並不能解決問題,需求不減,則適度增加供應,以平衡供求為原則。
房屋需求
除了顧及本地適齡人士的需要外,必須先控制每年來港定居人口數目,方可控制住屋需求,當中包括收回每日150個單程證審批權,以及制訂移民政策,控制移民人口,以舒緩需求量。
土地及房屋供應
政府必須就房屋供應之問題對症下藥。要增加房屋供應,必須從土地、公屋及私樓問題著手,改善現有制度,並按需要加建樓宇。
土地
「土地問題」絕對關乎房屋供應量,而2012年政府唯一對外公佈之土地數據顯示,香港仍然有4000公頃官地、約1192公頃棕土地、932公頃鄉村式發展用地,以及392公頃住宅用地,土地資源充裕,應將部份土地撥予房屋興建,以增加供應量並降低市值租金。故政府必須向市民公佈土地運用及規劃數據,使市民發揮監察作用,善用土地資源。政府增加公屋住宅用地,與此同時,為避免發展商囤積土地,加設土地空置稅;提高新發展區私人樓宇地積比率,並透過賣地條款,加推「限呎樓」,規限住宅單位的最低數目和單位的面積,以提供更多中小型單位予香港人居住。
公營房屋
公屋設立之原意為出租予低收入居民,供予基本住屋需要。現時香港公屋單位數量不足,部份住戶入息則超出規定,即所謂「富戶」。該批富戶未有遷出單位予有需要人士,間接延長公屋輪候時間,低收入人士遲遲未能上樓,喪失其原有功能。要縮短公屋輪候時間,必須在每年皆有大量新申請個案的情況下,盡快增加公屋供應,包括遷出單位及建屋,盡早令輪候市民上樓,方能平衡公屋之供求。當中包括加建公屋,達成目標落成量,甚至增加目標落成量。因加建公屋後使需求量逐漸回落,目標落成量亦會因應需求逐年調低。非長者一人申請公屋輪候時間甚長,故政府需改善公屋設計,同時添置更多一人單位,令更多單身人士有所居。並且改革富戶政策,收緊現有的資產及入息限額、罰則。在私人樓宇政策之配合下,更多誘因使公屋富戶遷出單位並置業,故可挪出更多公屋單位予有需要人士。
私人樓宇
劏房問題不容忽視,此問題之根本原因,在於私樓租金過高,加上未能合資格申請公屋或正輪候公屋之市民,缺乏經濟能力負擔首期或租住私樓單位,劏房乃因應市場需要下之產物。在租金只升不跌的情況下,更出現「劏上劏」之惡性循環。配合土地空置稅及「限呎樓」,令私樓市場增加供應乃首要之事。其次,則是協助市民,使之有足夠能力置業或負擔房租,故夾心階層住屋貸款計劃應予以恢復。此計劃曾於1993年至1997年間推出,旨在令更多中等入息家庭有能力購置私人樓宇;如今若重推此計劃,則可以協助夾心階層家庭置業。政府亦需增設房屋空置稅,同時加推租務管制,並立例保障租戶權益,多管齊下以改善如今租金過高的情況。
政府以自由經濟為名,任由發展商於地產市場中牟取暴利,絕非良策。理想的房屋政策,應提供充裕條件予市民選擇置業或租住,而非迫使其蝸居劏房一隅,任予租務市場宰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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