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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你倉失火】時昌1層173個倉免入則 政府縱容迷你倉亂咁劏
淘大工業村的時昌迷你倉四級大火,揭露迷你倉的消防隱憂。淘大的時昌將1層工廈劏作173個迷你倉,全層儼如迷宮,令消防救火困難,但有關工程按現行法例,竟然是毋須向屋宇署入則申請,業主只需自行確保符合《建築物條例》的消防要求。不過,《蘋果》翻查現場圖片,發現現場很大機會違反「堀頭」走廊不得超過18米的消防規定。有測量師認為業界營運商須負責任確保物業符合規定,立法會議員就指有必要收緊規管,要求迷你倉也需就間隔入則申請。

時昌迷你倉在淘大租用1至7樓經營迷你倉,根據網上的全景圖,迷你倉以類似貨櫃鐵皮的物料間隔,頂部留有約2呎空間通風,每個迷你倉都獨立上鎖。以該廈1樓為例,全層就間出173個迷你倉,連部份走廊和樓梯轉角都擺有大型儲物櫃。
迷你倉將工廈重新間隔成窄長走廊的「迷宮」,測量師龔瑞麟指,工廈的間隔牆如高度不超過3.5米,就毋須入則向屋宇署申請,但有關間隔仍須符合《建築物條例》的消防要求,「個間隔工程本身冇違法,但間隔個後果,例如對走火通道嘅影響、或者改變咗用途,就可能會違法。」他指業主進行間隔工程前,應聘請認可人士確保間隔合規,否則業主須承擔後果,可能面臨民事索償。
根據《2011 年建築物消防安全守則》,在工業用途的建築物中,為確保逃生安全,俗稱「堀頭路(dead-end)」的單向走廊不得超過18米長,龔瑞麟看過傳媒報道中的照片,認為現場要符合規定十分勉強。記者翻查現場圖片,亦發現部份單向走廊兩旁各有多達14個倉,每個倉只要有130厘米闊度,即超過18米的規定,很大機會違規。
測量師學會前會長何鉅業亦指,迷你倉的室內間隔只要不改動結構,就毋須入則申請。對於消防要求是否依賴業主自律遵守,他認為香港建築物繁多,無可能要求所有工程都入則審批,但認為迷你倉營運者須負責任地聘請專業人士作評估,贊成將部份工程亦可考慮納入小型工程規管。他坦言舊式工廈如加強消防系統,例如加裝灑水系統,即可避免今次的火勢重演。記者接觸到其中一名今年中租用了該工廈的時昌迷你倉用家,她表示當日到場視察環境時,發現內部儼如迷宮,部份死角位距離出入口亦懷疑不止18米。
立法會議員范國威就指今次事件是警鐘,揭示舊式工廈中有不少這類「計時炸彈」,認為消防安全凌駕營商便利,有必要收緊對迷你倉的監管,包括要求營運商入則申請改動間隔,及制訂針對迷你倉的法例,又認為舊式工廈可豁免灑水系統的政策荒謬,促政府盡快改善。








http://hk.apple.nextmedia.com/realtime/news/20160622/55261978
Good0Bad1
2016/06/22, 9:23:17 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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