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表文章 | 發起投票 |
截取通訊修例三讀通過 防濫權竊聽修訂遭否決
立法會早上審議《截取通訊及監察(修訂)條例草案》,草案建議授權截取通訊及監察事務專員,可要求執法機關提交截取和監察成果查核。民主黨涂謹申提出修訂,要求在法庭裁定撤銷截取通訊授權後,當局要盡快從情報系統中移除所得資料,否則變相鼓勵執法部門用「旁門左道」的方法取得情報,損害市民私隱,惟其修正案遭否決,而條例草案最終亦以35票支持、8票反對,獲三讀通過,8票反對中絕大部份為泛民主派,但亦包括工聯會陳婉嫻。
陳解釋因她忙於籌備下周三邀請學者和官員出席、有關本土經濟的活動,一時錯亂下投錯票,亦未能及時向主席提出更正。
涂謹申指出,當法庭撤銷授權後,有關行動即屬違規,若執法人員不盡快移除資料,可能會出現執法人員濫權竊聽或拖延終止行動的命令。他建議降低執法人員提交報告的要求,改為如果執法人員有理由懷疑資料不準確或有變化時就要提交報告,由法庭決定是否撤銷授權或者施加條件,以免執法部門繼續錯誤進行截取通訊或監察活動。
但保安局局長黎棟國反駁,在行動授權被撤銷前所得資料仍屬合法取得,認為涂謹申提出的修訂會影響執法部門防止罪案的能力,重申現有實務守則已禁止執法人員不可使用任何在授權時間差距內取得的資料。最終涂謹申提出的2項修訂均被否決。
http://hk.apple.nextmedia.com/realtime/news/20160616/55233969
陳解釋因她忙於籌備下周三邀請學者和官員出席、有關本土經濟的活動,一時錯亂下投錯票,亦未能及時向主席提出更正。
涂謹申指出,當法庭撤銷授權後,有關行動即屬違規,若執法人員不盡快移除資料,可能會出現執法人員濫權竊聽或拖延終止行動的命令。他建議降低執法人員提交報告的要求,改為如果執法人員有理由懷疑資料不準確或有變化時就要提交報告,由法庭決定是否撤銷授權或者施加條件,以免執法部門繼續錯誤進行截取通訊或監察活動。
但保安局局長黎棟國反駁,在行動授權被撤銷前所得資料仍屬合法取得,認為涂謹申提出的修訂會影響執法部門防止罪案的能力,重申現有實務守則已禁止執法人員不可使用任何在授權時間差距內取得的資料。最終涂謹申提出的2項修訂均被否決。
http://hk.apple.nextmedia.com/realtime/news/20160616/55233969
本貼文共有 0 個回覆
此貼文已鎖,將不接受回覆
| 發表文章 | 發起投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