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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大學生會要求屬會聲明與學生會立場一致, 違者可被踢出學生會
【2016年06月14日 4:37 下午】港大學生會要求屬會聲明與學生會立場一致, 違者可被踢出學生會︱無名火


港大學生會的幹事會,近兩屆都由「本土莊」當選,據聞由孫曉嵐領導現屆幹事會企圖脅本土民意「號令諸侯」,要求學生會所有屬會聲明的立場,必須與幹事會一致,否則最高刑罰就是「踢出學生會」。

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校友透露,6月8日港大學生會評議會召開一委員會會議中,討論幹事會要求懲處幾個曾發表不符幹事會立場的聲明的屬會,當中包括法律學院學生會。會議中幹事會代表引用會章附則,指出學生會屬會必須在發報聲明或新聞稿後的五日內向評議會報告。該段章則的原文如下:

“Any statements, including press statements and declaration, issued by any Union sub-organization to the general public or any external body shall be reported to the Union Council not later than 5 days after the statement is issued; (Amended in CM7 1996)”.

幹事會代表以該項章則作延伸,指既然屬會要向評議會報告,評議會自然有權裁決屬會聲明或新聞稿的內容是否恰當;如果聲明內容與幹事會立場完全相反,評議會理應有權取消屬會的資格。最後,會議通過評議會有權規管屬會聲明,並指如果是屬會全體幹事通過發表的文章,評議會都會定義為「聲明」。

筆者試圖致電訪問學生會幹事會,惟對方在截稿前未肯回覆,最後訪問了一些港大校友,他們均表示對港大評議會和幹事會的做法感到震驚。他們都認為,屬會的聲明要報備評議會並非正常和合理的安排,除非出現極端的情況,否則所謂的「規管」,是嚴重侵害屬會的自主及言論自由。亦有校友慨嘆,現屆幹事會試圖「統一意志」,竟公然利用行政手段向立場不同的屬會施壓,完全不乎港大學生會支持自由和民主的傳統。




http://news.hkpeanut.com/archives/17645
Good1Bad5
2016/06/14, 5:04:50 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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