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文章發起投票[突發]曾健超一項襲警及兩項拒捕罪罪名成立,被判入獄五星期。[突發]曾健超一項襲警及兩項拒捕罪罪名成立,被判入獄五星期。 至於暗角打鑊佢的7警則仍然逍遙法外!#香港人好恰dhttps://www.facebook.com/hongkongpignews/posts/10151333185410770182016/05/30, 3:03:23 下午本貼文共有 0 個回覆此貼文已鎖,將不接受回覆發表文章發起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