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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雞蟲嬲嬲豬] 以色列或將嫖娼列為違法
[雞蟲嬲嬲豬] 以色列或將嫖娼列為違法
以色列或將嫖娼列為違法[/size=6]

作者 瑪麗薩·紐曼
2016年05月17日
http://cn.timesofisrael.com/以色列计划将嫖娼列为违法/
以色列的色情產業價值達3.18億美元。福利部報告估計以色列有11420 到12730名性工作者,平均每天會接待5.5個嫖客,其中76%的人想不再從事這個行業。

在特拉維夫破舊的汽車站、貝爾謝巴的火車站或是海法的海岸線,你也許可以見到她們穿得花枝招展地來回徘徊,招攬顧客。但是除了偶爾出現在重大新聞裡(比如一個職業妓女在特拉維夫妓院上吊自殺),以色列約1.2萬名性工作者都是藏匿在所謂的“隱蔽公寓”,大多數以色列人是基本上見不到她們的。以色列的色情產業價值已達12億謝克爾(3.18億美元)。
但這個問題可能很快會提上議會議程:日前以色列司法部宣佈將成立一個委員會來討論是否將嫖娼列入違法事件,此舉是向瑞典、挪威以及早些時候將嫖娼非法化的法國學習。
目前,賣淫在以色列仍是合法的,但是拉皮條、性販運或者開妓院都是違法行為。在委員會成立之前,由梅雷茲黨的紮哈瓦•加侖(Zehava Galon)為主的女性立法委員為了將嫖娼定為非法行為進行了十年的努力。另一邊的政治黨派猶太家園黨的舒利•穆阿利姆-拉斐爾(Shuli Moalem-Rafaeli)最近也表示了對加侖的支持。不過目前仍需要觀察委員會的決議,這對看上去沒有交集的立法委員在過去曾建議對嫖客進行罰款或入獄一年的處罰,初犯也可以選擇參加關於賣淫活動的研討會以消除訴訟。加侖和穆阿利姆-拉斐爾也提議增加對妓女的福利服務。如果有可能的話,這些都將成為現實。
然而,最近的民調顯示以色列人並不完全同意用法律手段懲罰嫖客,儘管他們知道這樣有助於打擊賣淫活動。同時,批評人士警告說此舉會破壞女性有權出賣肉體的觀念,妓女被迫從事地下交易,從而導致她們生存條件的惡化,同時,由於只懲罰嫖客而認為妓女無罪,產生了不公平的司法制度。
上個月以色列福利部首次對性工作者進行了綜合調查,結果顯示性工作者的主要群體是猶太人、以色列人、母親、30歲以上婦女和來自前蘇聯的人,從事色情行業的主要出於經濟原因。他們平均每天會接待5.5個嫖客,其中76%的人想不再從事這個行業。

2013年1月1日,特拉維夫南部街上的一名妓女。(圖:Flash90)
福利部報告估計以色列有11420 到12730名性工作者, 其中95%是婦女,婦女中的89%年齡在 18歲以上。未成年的人數在970到1260之間(11%)。數據表明,以色列每10萬人中就有121到128名性工作者,這個比例小於奧地利、比利時、匈牙利和瑞典,大於捷克、愛爾蘭、挪威和丹麥。
賣淫婦女中97%為以色列公民,86%是猶太人。大多數人的年齡在30歲以上(70%)、至少有一個孩子(62%),過半數的人(52%)出生在前蘇聯。多數人因為經濟危機選擇從事賣淫活動(66%),7%則是因為染上毒癮。五分之一的人擁有大學學位。
每年,供賣淫的265個“隱蔽公寓”可創造5.1億謝克爾(1.35億美元)的收入,占色情產業全年收入的43%(2014年總收入為12億謝克爾)。三陪服務收入則為2.2億謝爾克(5800萬美元),提供色情服務的按摩院貢獻了1.9億謝克爾(5000萬美元)。而街頭賣淫活動的年收入為7000萬謝克爾(1800萬美元),占總收入的6%。大約有四分之一的以色列妓女每天接待的嫖客超過7個(平均5.5個),該報告稱。

移民警察在海法附近驅逐來自東歐的妓女。(圖:Moshe Shai/Flash90)
促使婦女賣淫的主要原因是經濟困難(66%),而大多數人表示(71%)這同時也是她們留在這個行業的原因(剩下的23%的人表示因為“賣淫適合他們”)。大多數的女性(76%)表示她們想離開這個行業,10%表示他們不確定想不想離開,7%的人表示“不會現在離開。”
一個匿名參與調查的妓女說:“孩子們慢慢長大了,他們晚上會問媽媽去哪裡了。我不可能一直撒謊說在做酒保。”這次的調查一共和609名妓女進行了面對面的訪談(調查皆做了匿名處理)。
“我受夠了。從心理上接受這個職業是非常困難的,每一天過得都不容易,每一次賣淫都是一段不愉快的經歷,我還沒有習慣這種生活。在我看來,我不是一個妓女。”另一個接受採訪的性工作者表示。
“每天我都想死,死了就能不幹這一行了。”另一個受訪者表示。
有些受採訪者的態度不明確。“我不知道——當我有錢的時候我會不幹了。但我至少要存夠100萬。”受訪者之一說。
“我想離開,但看了看其他工作選擇又不敢離開。離開不適合我,賣淫有時候挺好的。”報告中引用了其中一個受訪妓女的話。
“不一定會離開。也許當我老了我會想要離開,那時候可能會去做個文秘。”

2008年9月21日,特拉維夫南部一名妓女。(圖:Kobi Gideon/Flash90)
也有人認為賣淫很適合他們:“現在是我最有成就的時候,我對這行也有耐心。當年(28年前)我被迫進入這行,生活所迫沒有辦法。但是今天我很樂意從事這個職業。”
妓女都是受害者嗎?
瑞典在1999年頒布反嫖娼法案,首次將嫖娼列入違法行為,後來被挪威、冰島、加拿大和北愛爾蘭效仿,嫖娼者一旦被抓,將面臨著罰款或六個月的監禁。認為嫖娼非法而賣淫合法明顯存在矛盾,不過瑞典政府表示嫖娼是一種嫖客剝削妓女並對其施暴的行為,嫖客應該受到懲罰。
加侖在4月18日堅稱“賣淫是對女性的性暴力和奴役,而且絕大多數情況下收入滿足了皮條客而非妓女的生計。”
“女性有權利出賣自己的身體是一種具有欺騙性的言論,忽略了男女雙方在賣淫活動中的權力關係乃至世界上的權力關係。賣淫,從其目前的存在形式來看,只能存在於一個不平等的世界裡,這個世界裡仍然允許通過奴役女性滿足男性的需求。一個允許賣淫的社會實際上就在宣揚女性是可以售賣的觀念。”她說。
研究員耶胡達•特洛恩(Yehuda Troan)在起草懲罰嫖客法案的反對書,他在2008年的議會報告曾指出處罰的不公平條例對於某些人來說是“有問題的”。
“有些人對這種罰嫖不罰娼的條例持保留意見,因為在嫖娼這種違法行為中妓女也是參與方。只對嫖客做出懲罰的條例向外界透露出政府仍然允許女性賣淫,或者直接被解讀為允許女性賣淫的社會聲明,在很多人看來是有問題的。”他寫道。
其他列出的問題包括執法,因為以色列警方的預算有限。這個法案將取證變得很困難,因為可能會使妓女對警方保持警惕並傾向保護嫖客,特洛恩寫道。此外,反嫖娼法案會使打擊皮條客的安全部門的工作變得越發困難,因為很多目擊者的證詞價值就會減弱,因為大多數目擊者就是嫖客。最後,法案會迫使妓女進行地下賣淫活動,惡化她們的生存狀況。特洛恩表示。
以色列人的中立態度
調查發現以色列人對於反嫖娼法案的支持率在不斷上升,儘管他們還是更支持全面禁止賣淫活動。
2015年9月福利部對754名以色列人進行了一項民意調查,發現54%的人基本贊成懲罰嫖客法案。但當被更深入地問道嫖客是否應該受到“懲罰”的時候,做肯定回答的人數比例下降到了42%。絕大多數的受訪者(83%)表示政府應該努力控制賣淫活動,但贊成妓院在政府監管下運營的人數(59%)稍多於支持完全禁止賣淫活動的人數(52%)。換句話說,以色列受訪者贊成某種形式的立法,但可能傾向於不包括刑事處罰的立法。
支持對嫖客作出處罰的人數比起之前的民意調查有所上升(在2007年Galon委託進行的議會調查支持人數比例為22%,2013年上升到43%),但是福利部的報告指出“目前還不清楚結果的變化是出於調查措辭的變化(違法和懲罰)還是支持懲罰嫖客的人數增加了。”
這並不是說以色列人不覺得賣淫有害。在2015年的民意調查中,約有81%的人表示這種現象傷害了人類尊嚴,70%的人同意這是一個會危害男性和女性關係的社會現象,74%的人認為性工作者只能通過幫助離開這個行業。以色列人也相信妓女經常遭受心理傷害(87%)、身體傷害(76%),強姦(70%)和搶劫(60%)。同時,55%的人表示女性有權決定自己的身體,包括出賣她們的身體,並且大多數的人反對懲罰妓女(63%)。
超過半數的人(54%)表示懲罰嫖客有利於減少賣淫現象。
在研究了關於公眾反對和其影響之間的差異後,2008年的議會報告曾總結:“儘管公眾的意見和期望不能準確地預測法律影響,但是大多數人表示不應該懲罰嫖客,這證明了公眾持有賣淫合法的觀點,也說明了他們違反法律的危險普遍存在,會引起他們對法律的蔑視。另一方面,大多數人都認為法案將減少賣淫活動的發生,嫖客違法的汙名將一直具有懲罰作用,配合教育和引導宣傳,很有可能會引導社會發生好的變化。”
報告還強調了缺乏公眾支持和立法之間關係的問題:立法是應該反映社會變化還是推動社會變化?
海法大學博士諾亞•裡馬特(Noya Rimalt)在2007年的一次聽證會上表示,雖然用公眾意識推動立法更為理想,但從以色列的立法案例來看往往是通過立法推動輿論,比如20世紀90年代推行的嚴格的性騷擾法律以及公共場所禁菸條例。
“教育進步應該先於法律變革。”當時裡馬特說,“現在這種方法不是總能奏效的。”
===============
前排法國立例重罰嫖客
向想「轉行」(韋)小寶媽(賣淫女)提供經濟協助, 外籍人士還可獲得臨時居留證
法國罰嫖法案通過 3萬妓女生計將受影響
04月07日(四)
http://hk.on.cc/int/bkn/cnt/news/20160407/bknint-20160407044512883-0407_17011_001.html
以色列或將嫖娼列為違法[/size=6]

作者 瑪麗薩·紐曼
2016年05月17日
http://cn.timesofisrael.com/以色列计划将嫖娼列为违法/
以色列的色情產業價值達3.18億美元。福利部報告估計以色列有11420 到12730名性工作者,平均每天會接待5.5個嫖客,其中76%的人想不再從事這個行業。

在特拉維夫破舊的汽車站、貝爾謝巴的火車站或是海法的海岸線,你也許可以見到她們穿得花枝招展地來回徘徊,招攬顧客。但是除了偶爾出現在重大新聞裡(比如一個職業妓女在特拉維夫妓院上吊自殺),以色列約1.2萬名性工作者都是藏匿在所謂的“隱蔽公寓”,大多數以色列人是基本上見不到她們的。以色列的色情產業價值已達12億謝克爾(3.18億美元)。
但這個問題可能很快會提上議會議程:日前以色列司法部宣佈將成立一個委員會來討論是否將嫖娼列入違法事件,此舉是向瑞典、挪威以及早些時候將嫖娼非法化的法國學習。
目前,賣淫在以色列仍是合法的,但是拉皮條、性販運或者開妓院都是違法行為。在委員會成立之前,由梅雷茲黨的紮哈瓦•加侖(Zehava Galon)為主的女性立法委員為了將嫖娼定為非法行為進行了十年的努力。另一邊的政治黨派猶太家園黨的舒利•穆阿利姆-拉斐爾(Shuli Moalem-Rafaeli)最近也表示了對加侖的支持。不過目前仍需要觀察委員會的決議,這對看上去沒有交集的立法委員在過去曾建議對嫖客進行罰款或入獄一年的處罰,初犯也可以選擇參加關於賣淫活動的研討會以消除訴訟。加侖和穆阿利姆-拉斐爾也提議增加對妓女的福利服務。如果有可能的話,這些都將成為現實。
然而,最近的民調顯示以色列人並不完全同意用法律手段懲罰嫖客,儘管他們知道這樣有助於打擊賣淫活動。同時,批評人士警告說此舉會破壞女性有權出賣肉體的觀念,妓女被迫從事地下交易,從而導致她們生存條件的惡化,同時,由於只懲罰嫖客而認為妓女無罪,產生了不公平的司法制度。
上個月以色列福利部首次對性工作者進行了綜合調查,結果顯示性工作者的主要群體是猶太人、以色列人、母親、30歲以上婦女和來自前蘇聯的人,從事色情行業的主要出於經濟原因。他們平均每天會接待5.5個嫖客,其中76%的人想不再從事這個行業。

2013年1月1日,特拉維夫南部街上的一名妓女。(圖:Flash90)
福利部報告估計以色列有11420 到12730名性工作者, 其中95%是婦女,婦女中的89%年齡在 18歲以上。未成年的人數在970到1260之間(11%)。數據表明,以色列每10萬人中就有121到128名性工作者,這個比例小於奧地利、比利時、匈牙利和瑞典,大於捷克、愛爾蘭、挪威和丹麥。
賣淫婦女中97%為以色列公民,86%是猶太人。大多數人的年齡在30歲以上(70%)、至少有一個孩子(62%),過半數的人(52%)出生在前蘇聯。多數人因為經濟危機選擇從事賣淫活動(66%),7%則是因為染上毒癮。五分之一的人擁有大學學位。
每年,供賣淫的265個“隱蔽公寓”可創造5.1億謝克爾(1.35億美元)的收入,占色情產業全年收入的43%(2014年總收入為12億謝克爾)。三陪服務收入則為2.2億謝爾克(5800萬美元),提供色情服務的按摩院貢獻了1.9億謝克爾(5000萬美元)。而街頭賣淫活動的年收入為7000萬謝克爾(1800萬美元),占總收入的6%。大約有四分之一的以色列妓女每天接待的嫖客超過7個(平均5.5個),該報告稱。

移民警察在海法附近驅逐來自東歐的妓女。(圖:Moshe Shai/Flash90)
促使婦女賣淫的主要原因是經濟困難(66%),而大多數人表示(71%)這同時也是她們留在這個行業的原因(剩下的23%的人表示因為“賣淫適合他們”)。大多數的女性(76%)表示她們想離開這個行業,10%表示他們不確定想不想離開,7%的人表示“不會現在離開。”
一個匿名參與調查的妓女說:“孩子們慢慢長大了,他們晚上會問媽媽去哪裡了。我不可能一直撒謊說在做酒保。”這次的調查一共和609名妓女進行了面對面的訪談(調查皆做了匿名處理)。
“我受夠了。從心理上接受這個職業是非常困難的,每一天過得都不容易,每一次賣淫都是一段不愉快的經歷,我還沒有習慣這種生活。在我看來,我不是一個妓女。”另一個接受採訪的性工作者表示。
“每天我都想死,死了就能不幹這一行了。”另一個受訪者表示。
有些受採訪者的態度不明確。“我不知道——當我有錢的時候我會不幹了。但我至少要存夠100萬。”受訪者之一說。
“我想離開,但看了看其他工作選擇又不敢離開。離開不適合我,賣淫有時候挺好的。”報告中引用了其中一個受訪妓女的話。
“不一定會離開。也許當我老了我會想要離開,那時候可能會去做個文秘。”

2008年9月21日,特拉維夫南部一名妓女。(圖:Kobi Gideon/Flash90)
也有人認為賣淫很適合他們:“現在是我最有成就的時候,我對這行也有耐心。當年(28年前)我被迫進入這行,生活所迫沒有辦法。但是今天我很樂意從事這個職業。”
妓女都是受害者嗎?
瑞典在1999年頒布反嫖娼法案,首次將嫖娼列入違法行為,後來被挪威、冰島、加拿大和北愛爾蘭效仿,嫖娼者一旦被抓,將面臨著罰款或六個月的監禁。認為嫖娼非法而賣淫合法明顯存在矛盾,不過瑞典政府表示嫖娼是一種嫖客剝削妓女並對其施暴的行為,嫖客應該受到懲罰。
加侖在4月18日堅稱“賣淫是對女性的性暴力和奴役,而且絕大多數情況下收入滿足了皮條客而非妓女的生計。”
“女性有權利出賣自己的身體是一種具有欺騙性的言論,忽略了男女雙方在賣淫活動中的權力關係乃至世界上的權力關係。賣淫,從其目前的存在形式來看,只能存在於一個不平等的世界裡,這個世界裡仍然允許通過奴役女性滿足男性的需求。一個允許賣淫的社會實際上就在宣揚女性是可以售賣的觀念。”她說。
研究員耶胡達•特洛恩(Yehuda Troan)在起草懲罰嫖客法案的反對書,他在2008年的議會報告曾指出處罰的不公平條例對於某些人來說是“有問題的”。
“有些人對這種罰嫖不罰娼的條例持保留意見,因為在嫖娼這種違法行為中妓女也是參與方。只對嫖客做出懲罰的條例向外界透露出政府仍然允許女性賣淫,或者直接被解讀為允許女性賣淫的社會聲明,在很多人看來是有問題的。”他寫道。
其他列出的問題包括執法,因為以色列警方的預算有限。這個法案將取證變得很困難,因為可能會使妓女對警方保持警惕並傾向保護嫖客,特洛恩寫道。此外,反嫖娼法案會使打擊皮條客的安全部門的工作變得越發困難,因為很多目擊者的證詞價值就會減弱,因為大多數目擊者就是嫖客。最後,法案會迫使妓女進行地下賣淫活動,惡化她們的生存狀況。特洛恩表示。
以色列人的中立態度
調查發現以色列人對於反嫖娼法案的支持率在不斷上升,儘管他們還是更支持全面禁止賣淫活動。
2015年9月福利部對754名以色列人進行了一項民意調查,發現54%的人基本贊成懲罰嫖客法案。但當被更深入地問道嫖客是否應該受到“懲罰”的時候,做肯定回答的人數比例下降到了42%。絕大多數的受訪者(83%)表示政府應該努力控制賣淫活動,但贊成妓院在政府監管下運營的人數(59%)稍多於支持完全禁止賣淫活動的人數(52%)。換句話說,以色列受訪者贊成某種形式的立法,但可能傾向於不包括刑事處罰的立法。
支持對嫖客作出處罰的人數比起之前的民意調查有所上升(在2007年Galon委託進行的議會調查支持人數比例為22%,2013年上升到43%),但是福利部的報告指出“目前還不清楚結果的變化是出於調查措辭的變化(違法和懲罰)還是支持懲罰嫖客的人數增加了。”
這並不是說以色列人不覺得賣淫有害。在2015年的民意調查中,約有81%的人表示這種現象傷害了人類尊嚴,70%的人同意這是一個會危害男性和女性關係的社會現象,74%的人認為性工作者只能通過幫助離開這個行業。以色列人也相信妓女經常遭受心理傷害(87%)、身體傷害(76%),強姦(70%)和搶劫(60%)。同時,55%的人表示女性有權決定自己的身體,包括出賣她們的身體,並且大多數的人反對懲罰妓女(63%)。
超過半數的人(54%)表示懲罰嫖客有利於減少賣淫現象。
在研究了關於公眾反對和其影響之間的差異後,2008年的議會報告曾總結:“儘管公眾的意見和期望不能準確地預測法律影響,但是大多數人表示不應該懲罰嫖客,這證明了公眾持有賣淫合法的觀點,也說明了他們違反法律的危險普遍存在,會引起他們對法律的蔑視。另一方面,大多數人都認為法案將減少賣淫活動的發生,嫖客違法的汙名將一直具有懲罰作用,配合教育和引導宣傳,很有可能會引導社會發生好的變化。”
報告還強調了缺乏公眾支持和立法之間關係的問題:立法是應該反映社會變化還是推動社會變化?
海法大學博士諾亞•裡馬特(Noya Rimalt)在2007年的一次聽證會上表示,雖然用公眾意識推動立法更為理想,但從以色列的立法案例來看往往是通過立法推動輿論,比如20世紀90年代推行的嚴格的性騷擾法律以及公共場所禁菸條例。
“教育進步應該先於法律變革。”當時裡馬特說,“現在這種方法不是總能奏效的。”
===============
前排法國立例重罰嫖客
向想「轉行」(韋)小寶媽(賣淫女)提供經濟協助, 外籍人士還可獲得臨時居留證
法國罰嫖法案通過 3萬妓女生計將受影響
04月07日(四)
http://hk.on.cc/int/bkn/cnt/news/20160407/bknint-20160407044512883-0407_17011_0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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