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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妄齋:建國話咁易?How to Start Your Own Country
近月本港獨立、建國思潮如雨後春筍,也要準備月末的講座內容,於是週末逛了一趟PageOne,發現有本名字頗引人注意的中文譯著:《How to Start Your Own Country》(作者:Erwin Strauss, 1985)。回家本打算找來簡介略讀做點功課,但經一番Google以後,除了找到原著以外,也覓得比原著更有趣的東西。
建國五策
先概述書本內容。原著中,Strauss提主五種建國進路:
•一、傳統方式-爭取主權:佔有主權存疑的土地(No Man’s Land),繼而按國際法爭取主權;或者以強大殺傷力武器(如購自北韓的核武)要脅已由既有政權控制的領土,以武力迫使其交出主權
•二、權宜船:在主權國領土以外的公海領域建國,訂立制度吸引外國商船注冊,從而賺取費用以作「小國」的營運成本,及得到他國肯認
•三、司法訴訟:宣稱獨立,然後與「宗主國」透過法院處理獨立事宜
•四、遊牧化:族群集體到杳無人煙的地帶定區或不斷流徙,自行建立政府,不服從一地之政權,不奉行公民義務(如納稅),最終尋求永久安置之所
•五、建立所謂「私人國家」(Micronation, Model Country),聲稱脫離主權國建立獨立實體,但通常未能得到其他主權國家或國際組織承認
文後作者比較不同方法所需的成本及其效果損益,分析國防、外交與民主政體的建立,並列舉許多不同史例與現存的建國計畫,另附相關援助組織之參考資料,相當詳實。
書成二十年後的二OO五年,BBC播放了六集由Danny Wallace製作的同名紀實喜劇,講述他的「建國歷程」。話說他偶然得悉海地公國(Principality of Sealand)的存在,在拜訪過公國「親王」Michael Bates後,決意成立屬於自己的國家。於是他開始在網絡集思廣益,並親身週遊列國請教世界各地的專家(包括其出身地英國),認真策畫其「建國大業」——建立一個和平、親善,人人都是「大使」的國家。
國家的細節
首先,Wallace與Strauss見面,意識到建國關鍵,先在取得領土;也寫信予當時的英國首相貝理雅宣稱獨立。但在試圖「取得」領土的過程中四處碰壁,洽購殘破古堡被抬價,欲「佔領」小島卻被居民召警望風而逃。
後來他結識一位英國將領,嘗試訂定「盟友」關係,其間談到國家建立軍隊與國防的重要。
在製作國旗、國徽、護照,撰寫國歌,招攬國民的過程中,他開始思考國民身份及價值的內容。他在公民入藉儀式後訪問戶籍官,談到有何條件吸民眾入藉英國:自由地行使權利(如表達自由)、公平公正、自由到他國旅遊等。而誓宣本身也令他意識到這是令國民感到團結與自豪的形式。
然後,他找上Noam Chomsky討論建立政制,政府的權力來源與角色,Chomsky強調社會的運作並非依靠領袖,民主也不是投票了事,而是要公民共同參與、商討、互動得出具體的政策計畫;又向教授憲法的學者請益,瞭解憲法的本質-既是一種「使命宣言」(Mission Statement),也列明有甚麼國家可為國民所作、而國民不能自行解決的事,亦須定義何謂政府,其職能為何,其與國民之關係等,以及列出國民最基本的權利:生命權、言論自由、私隱權等。
經濟與刑律
他追問《大憲章》(Magna Carta)對憲法及民主的影響,帶出憲法為確立民權的基石;又到訪美國,與擁護女士持槍權的團體(Advocacy Group)暢談憲法第二修正案與槍械管理,帶出社會必須存在一定的權力制衡(Check and Balance)。
之後Wallace訪尋兩個號稱「烏托邦」式的社區,兩者呈然截然不同的形態:前者是透過訂立一系列的嚴格規條,社群成員藉犧牲自由換取彼此和睦共處;後者則為無政府的自律狀態,放任的社群成員一如快樂的嬉皮士(Happy Hippies),雖然表面上罪案數字低落,但狀態令人不安。
他也向天主教的樞機探討宗教與道德對社會的移化作用,也與監獄長交流法律與秩序的重要。他又到死刑執行所,思考應否立法死刑的問題,最終因與其「立國」精神有所抵觸而放棄。
因為家中的帳單問題,Wallace開始考慮國家經濟的建立,然後他請教Madsen Pirie:通過產業、商品或服務交易,衍生國民產出,然後政府以稅務充實國庫,並談到以低廉及簡單的稅制吸引富庶的國民(引香港為例)。他到訪富裕的摩納哥(Monaco),意識到區分征稅對象的重要——摩國不向個別國民征稅,而是向公司及外國人收稅,而以上已足夠支付該國的公共開支。
他以「發展中國家」的元首身份向英國申請海外援助失敗,也接觸另一建國人士的「國民自願捐款」計畫,最終Kenneth Clarke告訴他發行國債清還欠款是國際常態。
當然,經濟也少不了貨幣,他請教了歐羅之父Robert Mundell,但Mundell對他「發行新貨幣」持保留態度;英倫銀行的Andrew Bailey則提醒他設計貨幣要考慮其複雜度及會否與其他貨幣混淆,將影響貨幣信心。
聯合國與網上國家
最後,Wallace終於如願登上國際舞臺:聯合國。然而UN的相關職員告訴他,基於其「新國家」沒有任何領土、政府及國界的證據,按《聯合國憲章》(UN Charter )規定,無法證明其擁有國家地位(Statehood)。而他試圖向瑞士駐聯合國大使尋求外交支持,也不得要領,著令他要按法律與程序實行立國之業。
結果,Wallace還是「建國」了,但並非傳統定義上擁有實然領土的國家,而是上述私人國家的其中一種-網上國家(Cyber-state)。其「可愛地王國」(Kingdom of Lovely)截至二OO七年共有逾五萬八千個「國民」,其支持者倒是不少。
節目面世之初,固然是頗有趣味,但也收到不少批評,指Wallace旨在譏諷建立私人國家的人,因為對他們而言,其國家狀態與自決國的分別僅在於未得到國際承認。但在看過以後,我倒不以為然,因為雖然這項計畫甚有「認真地玩膠」的成份,經過也看似零散,但在娛樂以外,節目是以建國的過程探討政治本質:甚麼是國家?甚麼是公民身份(包含公民義務、權利和特權)?要建國又需要有甚麼準備?而其觸及主權、憲法、政治權利、經濟、國民精神、具體政策等範疇,也給予觀眾許多思考方向。
正常港獨論爭鬧得不可開交,聚焦於能否獨立、應否獨立,是建國抑或獨立,還是「維持現狀」的問題上,不妨抽空看看,我們對國家的想像,又是甚麼。
“How to Start Your Own Country” by Erwin S. Strauss
http://www.localpresshk.com/2016/05/how-to-start-your-own-country/
建國五策
先概述書本內容。原著中,Strauss提主五種建國進路:
•一、傳統方式-爭取主權:佔有主權存疑的土地(No Man’s Land),繼而按國際法爭取主權;或者以強大殺傷力武器(如購自北韓的核武)要脅已由既有政權控制的領土,以武力迫使其交出主權
•二、權宜船:在主權國領土以外的公海領域建國,訂立制度吸引外國商船注冊,從而賺取費用以作「小國」的營運成本,及得到他國肯認
•三、司法訴訟:宣稱獨立,然後與「宗主國」透過法院處理獨立事宜
•四、遊牧化:族群集體到杳無人煙的地帶定區或不斷流徙,自行建立政府,不服從一地之政權,不奉行公民義務(如納稅),最終尋求永久安置之所
•五、建立所謂「私人國家」(Micronation, Model Country),聲稱脫離主權國建立獨立實體,但通常未能得到其他主權國家或國際組織承認
文後作者比較不同方法所需的成本及其效果損益,分析國防、外交與民主政體的建立,並列舉許多不同史例與現存的建國計畫,另附相關援助組織之參考資料,相當詳實。
書成二十年後的二OO五年,BBC播放了六集由Danny Wallace製作的同名紀實喜劇,講述他的「建國歷程」。話說他偶然得悉海地公國(Principality of Sealand)的存在,在拜訪過公國「親王」Michael Bates後,決意成立屬於自己的國家。於是他開始在網絡集思廣益,並親身週遊列國請教世界各地的專家(包括其出身地英國),認真策畫其「建國大業」——建立一個和平、親善,人人都是「大使」的國家。
國家的細節
首先,Wallace與Strauss見面,意識到建國關鍵,先在取得領土;也寫信予當時的英國首相貝理雅宣稱獨立。但在試圖「取得」領土的過程中四處碰壁,洽購殘破古堡被抬價,欲「佔領」小島卻被居民召警望風而逃。
後來他結識一位英國將領,嘗試訂定「盟友」關係,其間談到國家建立軍隊與國防的重要。
在製作國旗、國徽、護照,撰寫國歌,招攬國民的過程中,他開始思考國民身份及價值的內容。他在公民入藉儀式後訪問戶籍官,談到有何條件吸民眾入藉英國:自由地行使權利(如表達自由)、公平公正、自由到他國旅遊等。而誓宣本身也令他意識到這是令國民感到團結與自豪的形式。
然後,他找上Noam Chomsky討論建立政制,政府的權力來源與角色,Chomsky強調社會的運作並非依靠領袖,民主也不是投票了事,而是要公民共同參與、商討、互動得出具體的政策計畫;又向教授憲法的學者請益,瞭解憲法的本質-既是一種「使命宣言」(Mission Statement),也列明有甚麼國家可為國民所作、而國民不能自行解決的事,亦須定義何謂政府,其職能為何,其與國民之關係等,以及列出國民最基本的權利:生命權、言論自由、私隱權等。
經濟與刑律
他追問《大憲章》(Magna Carta)對憲法及民主的影響,帶出憲法為確立民權的基石;又到訪美國,與擁護女士持槍權的團體(Advocacy Group)暢談憲法第二修正案與槍械管理,帶出社會必須存在一定的權力制衡(Check and Balance)。
之後Wallace訪尋兩個號稱「烏托邦」式的社區,兩者呈然截然不同的形態:前者是透過訂立一系列的嚴格規條,社群成員藉犧牲自由換取彼此和睦共處;後者則為無政府的自律狀態,放任的社群成員一如快樂的嬉皮士(Happy Hippies),雖然表面上罪案數字低落,但狀態令人不安。
他也向天主教的樞機探討宗教與道德對社會的移化作用,也與監獄長交流法律與秩序的重要。他又到死刑執行所,思考應否立法死刑的問題,最終因與其「立國」精神有所抵觸而放棄。
因為家中的帳單問題,Wallace開始考慮國家經濟的建立,然後他請教Madsen Pirie:通過產業、商品或服務交易,衍生國民產出,然後政府以稅務充實國庫,並談到以低廉及簡單的稅制吸引富庶的國民(引香港為例)。他到訪富裕的摩納哥(Monaco),意識到區分征稅對象的重要——摩國不向個別國民征稅,而是向公司及外國人收稅,而以上已足夠支付該國的公共開支。
他以「發展中國家」的元首身份向英國申請海外援助失敗,也接觸另一建國人士的「國民自願捐款」計畫,最終Kenneth Clarke告訴他發行國債清還欠款是國際常態。
當然,經濟也少不了貨幣,他請教了歐羅之父Robert Mundell,但Mundell對他「發行新貨幣」持保留態度;英倫銀行的Andrew Bailey則提醒他設計貨幣要考慮其複雜度及會否與其他貨幣混淆,將影響貨幣信心。
聯合國與網上國家
最後,Wallace終於如願登上國際舞臺:聯合國。然而UN的相關職員告訴他,基於其「新國家」沒有任何領土、政府及國界的證據,按《聯合國憲章》(UN Charter )規定,無法證明其擁有國家地位(Statehood)。而他試圖向瑞士駐聯合國大使尋求外交支持,也不得要領,著令他要按法律與程序實行立國之業。
結果,Wallace還是「建國」了,但並非傳統定義上擁有實然領土的國家,而是上述私人國家的其中一種-網上國家(Cyber-state)。其「可愛地王國」(Kingdom of Lovely)截至二OO七年共有逾五萬八千個「國民」,其支持者倒是不少。
節目面世之初,固然是頗有趣味,但也收到不少批評,指Wallace旨在譏諷建立私人國家的人,因為對他們而言,其國家狀態與自決國的分別僅在於未得到國際承認。但在看過以後,我倒不以為然,因為雖然這項計畫甚有「認真地玩膠」的成份,經過也看似零散,但在娛樂以外,節目是以建國的過程探討政治本質:甚麼是國家?甚麼是公民身份(包含公民義務、權利和特權)?要建國又需要有甚麼準備?而其觸及主權、憲法、政治權利、經濟、國民精神、具體政策等範疇,也給予觀眾許多思考方向。
正常港獨論爭鬧得不可開交,聚焦於能否獨立、應否獨立,是建國抑或獨立,還是「維持現狀」的問題上,不妨抽空看看,我們對國家的想像,又是甚麼。
“How to Start Your Own Country” by Erwin S. Strauss
http://www.localpresshk.com/2016/05/how-to-start-your-own-count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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