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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HONE是我們中国的]愛国請用支那IPHONE
美國蘋果產品深入民心。有內地公司與蘋果爆「IPHONE」商標爭奪戰。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近日終審認定美國蘋果公司在「IPHONE」商標異議復審行政糾紛一案中敗訴。新通天地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簡稱新通天地公司)獲得「IPHONE」第18類商標權歸屬。
2002年10月18日,蘋果公司向商標局申請註冊「IPHONE」商標,核准日期為2013年11月21日,核定使用在國際分類第9類計算機硬件,計算機軟件(已錄制)等商品上。2007年9月29日,新通天地公司向商標局提出註冊「IPHONE」商標申請,申請在國際分類第18類仿皮、牛皮、錢包、小皮夾、皮製繩索地等商品上使用。
商標局發佈初審公告後,蘋果公司在法定期限內提出反對。蘋果公司認為,其「IPHONE」商標在第9類移動電話機商品上,已經取得極高的知名度,理應被認定為馳名商標。其自2007年6月29日正式推出iPhone手機以後,iPhone手機已經推出了iPhone3G、3GS、4、4S、5共九代十二款產品,並自2009年10起在中國市場正式銷售。iPhone手機自問世以後,受到全球消費者的廣泛歡迎和追捧,認為有關商標的申請註冊違反2001年《商標法》的有關規定。蘋果公司隨後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反對,請求有關商標不予核准註冊。2013年12月16日,商標評審委員會批准有關商標註冊。其後蘋果公司要求複審。
北京一中院審理後,駁回蘋果公司的訴訟請求。蘋果公司不服一審判決,向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北京高院最終認為,原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審理程序合法,維持原判。
http://hk.apple.nextmedia.com/realtime/china/20160430/55049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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