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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國章治下教統局曾稱大學校監只屬「名義首長」 特首必然制緣何成「問題根源」?
港大學生會今早向港大校委會全體成員發出公開信,批評「行政長官作為必然校監是眾多大學管治問題之根源」。然而,特首校監必然制由來已久,無論是港英時期,抑或1997年香港主權移交後,政府亦曾多次重申,行政長官作為大學校監的角色,只是「名義上的首長」。由此看來,「特首校監必然制成為大學管治問題根源」,本身已是個不應出現的問題。
港大學生會今日發表的公開信,還將歷任港督與現任特首進行比較。公開信指出,歷任港督深明院校自主可貴,故能夠自我約束權力,擔任大學校監「僅屬禮儀性質」。然而,在「狼英政權」過去一年「恣意干預院校自主和學術自由」後,就反映出制度有其弊端。學生會促請校委會於明天的會議中,詳細討論研究大學管治架構的專責小組職權範圍,以及檢討事項,以確保大學管治變革有效推行。
港大學生會今日發表的公開信,還將歷任港督與現任特首進行比較。公開信指出,歷任港督深明院校自主可貴,故能夠自我約束權力,擔任大學校監「僅屬禮儀性質」。然而,在「狼英政權」過去一年「恣意干預院校自主和學術自由」後,就反映出制度有其弊端。學生會促請校委會於明天的會議中,詳細討論研究大學管治架構的專責小組職權範圍,以及檢討事項,以確保大學管治變革有效推行。
1997年過後,雖然行政長官取代總督出任本港資助大學的校監,但其角色不變,依舊是「名義上的首長」。1999年6月,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同意將嶺南學院升格為「嶺南大學」,政府於同月16日發出的新聞稿,引述政府發言人表示,「嶺南學院改名,基本上與以往兩所理工學院、前浸會學院,以及前香港公開進修學院改名的做法一致。」另提到行政長官依然會擔任作為「名譽首長」的校監職位。
“
The Chief Executive is currently the titular head of Lingnan College and will continue to hold such a post to be renamed as ‘Chancellor’ in the future Lingnan University.
”
此外,根據時任教育統籌局局長王永平,於同月23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嶺南大學條例草案》動議二讀的致辭內容,當中亦提到「行政長官現時是嶺南學院的名譽首長,日後他將繼續在嶺南大學擔任同樣角色。」情況與城市理工學院、浸會學院及理工學院升格時,所提到的內容相若。
The Chief Executive is currently the titular head of Lingnan College, and will continue to hold such a post in the future Lingnan University.
政府回應 再證特首出任校監只屬「禮儀性質」
港大校委會主席李國章出任教育統籌局局長時期,政府亦曾重申大學校監的角色。2007年2月及4月,立法會教育事務委員會兩度開會討論學術自由以及院校自主。同年5月14日,政府對資助大學管治問題作出回應,當中重申,按照傳統,行政長官的大學校監角色,是大學的「名義首長」,目的在於維持行政機關與大學之間的聯繫,與顯示政府對高等院校的支持。
“
On the role of the CE as Chancellor of our tertiary institutions, traditionally, the CE (and the former Governors) is the titular head of our tertiary institutions, the purpose of which is to maintain the linkages between the Administration and the institutions and to demonstrate the Government’s support for the higher education sector.
彭定康撰文談校監「職權」
2008年,時任紐卡素大學及牛津大學校監彭定康,於英國大學倡導團體Universities UK的紀念特刊中撰文,指大學校監應只如「立憲下的君王」(constitutional monarch),給予意見及協助(advise and assist),但不應參與行政工作,履行行政責任(not to take on any excutive responsibilities)。
上述多個例子都說明,無論資助大學校監是由總督抑或行政長官出任,其角色都只是「名義上的首長」,理應沒有實權,也不應參與院校行政工作,以維持院校自主,甚至連李國章任教統局局長期間該局仍緣用同一說法。然而,港大學生會如今在公開信批評,特首校監必然制是眾多大學管治問題根源,究竟是制度本身的問題?抑或如港大學生會所述,是「狼英政權」管治下,才令本身沒有問題的制度出現問題?
http://www.post852.com/李國章治下教統局曾稱大學校監只屬「名義首長」/#!
港大學生會今日發表的公開信,還將歷任港督與現任特首進行比較。公開信指出,歷任港督深明院校自主可貴,故能夠自我約束權力,擔任大學校監「僅屬禮儀性質」。然而,在「狼英政權」過去一年「恣意干預院校自主和學術自由」後,就反映出制度有其弊端。學生會促請校委會於明天的會議中,詳細討論研究大學管治架構的專責小組職權範圍,以及檢討事項,以確保大學管治變革有效推行。
港大學生會今日發表的公開信,還將歷任港督與現任特首進行比較。公開信指出,歷任港督深明院校自主可貴,故能夠自我約束權力,擔任大學校監「僅屬禮儀性質」。然而,在「狼英政權」過去一年「恣意干預院校自主和學術自由」後,就反映出制度有其弊端。學生會促請校委會於明天的會議中,詳細討論研究大學管治架構的專責小組職權範圍,以及檢討事項,以確保大學管治變革有效推行。
1997年過後,雖然行政長官取代總督出任本港資助大學的校監,但其角色不變,依舊是「名義上的首長」。1999年6月,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同意將嶺南學院升格為「嶺南大學」,政府於同月16日發出的新聞稿,引述政府發言人表示,「嶺南學院改名,基本上與以往兩所理工學院、前浸會學院,以及前香港公開進修學院改名的做法一致。」另提到行政長官依然會擔任作為「名譽首長」的校監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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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Chief Executive is currently the titular head of Lingnan College and will continue to hold such a post to be renamed as ‘Chancellor’ in the future Lingnan Univers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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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根據時任教育統籌局局長王永平,於同月23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嶺南大學條例草案》動議二讀的致辭內容,當中亦提到「行政長官現時是嶺南學院的名譽首長,日後他將繼續在嶺南大學擔任同樣角色。」情況與城市理工學院、浸會學院及理工學院升格時,所提到的內容相若。
The Chief Executive is currently the titular head of Lingnan College, and will continue to hold such a post in the future Lingnan University.
政府回應 再證特首出任校監只屬「禮儀性質」
港大校委會主席李國章出任教育統籌局局長時期,政府亦曾重申大學校監的角色。2007年2月及4月,立法會教育事務委員會兩度開會討論學術自由以及院校自主。同年5月14日,政府對資助大學管治問題作出回應,當中重申,按照傳統,行政長官的大學校監角色,是大學的「名義首長」,目的在於維持行政機關與大學之間的聯繫,與顯示政府對高等院校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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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 the role of the CE as Chancellor of our tertiary institutions, traditionally, the CE (and the former Governors) is the titular head of our tertiary institutions, the purpose of which is to maintain the linkages between the Administration and the institutions and to demonstrate the Government’s support for the higher education sector.
彭定康撰文談校監「職權」
2008年,時任紐卡素大學及牛津大學校監彭定康,於英國大學倡導團體Universities UK的紀念特刊中撰文,指大學校監應只如「立憲下的君王」(constitutional monarch),給予意見及協助(advise and assist),但不應參與行政工作,履行行政責任(not to take on any excutive responsibilities)。
上述多個例子都說明,無論資助大學校監是由總督抑或行政長官出任,其角色都只是「名義上的首長」,理應沒有實權,也不應參與院校行政工作,以維持院校自主,甚至連李國章任教統局局長期間該局仍緣用同一說法。然而,港大學生會如今在公開信批評,特首校監必然制是眾多大學管治問題根源,究竟是制度本身的問題?抑或如港大學生會所述,是「狼英政權」管治下,才令本身沒有問題的制度出現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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