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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海之國立事件後續
之前個po追查康文署「國立」事件期間,被我發現咗D野。黃首席新聞主任無意中,表述了她會用手機查email……我話,等等先,你之前有同事向我話明,D老細必定要回辦公室電腦先check到email喎!我馬上查,自己log book上寫,2016/3/31一位周姓康文署職員,向我堅稱公務員無法在外出後用手機check政府系統email,堅持寫紙仔!我mark低就係原本想之後揾科技組傾!而家黃新聞官卻向我證實,政府原來會向部份公務員免費提供iPhone及服務,可在外面check 政府系統email!周是否虛假陳述呢?!我問,政府用乜標準提供iPhone?黃表示,有需要就可提供。我問公務員條例點寫,她說也只是「有需要」就得!而且每個部門也沒有人全部掌握哪些人有?哪些人無?也沒有特定規限! 吓! 庫房d錢尼喎!我要揾公務員事務科,傾傾制定新準則!
ps審計處應該介入!!!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094134707295329&id=197517173623758

Good1Bad0
2016/04/25, 5:01:40 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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