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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聞社:李波或涉敲詐罪 案件獨立處理 消息人士:李不能輕鬆回去
博聞社:李波或涉敲詐罪 案件獨立處理 消息人士:李不能輕鬆回去[/size=6][/b]

海外新聞網站博聞社報道指,銅鑼灣書店負責人李波可能涉以出版涉內地人物負面書籍,被控敲詐當事人罪名,被中國當局追究刑事責任。



博聞社引述消息人士稱,內地有關當局原本把銅鑼灣五人同案處理,但沒想到李波「自願回內地配合調查」曝光後引起軒然大波,對當局造成巨大的負面影響,連中共政治局委員兼中央政法委書記孟建柱亦親自過問事件,故決定將李波案先行獨立處理,以回應外界質疑。

消息透露,「敲詐」指稱是指以出書「曝光負面」為由,要脅中國一些政商界名人,以高價「買斷」有關書籍。消息人士又指,如果為了給李波定罪,專案組找到部份「受害者」及當事人,由他們「挺身指證」李波等人,並非難事。

消息人士說,「銅鑼灣書店事件被搞得那麼大,內地有關當局背那麼大的黑鍋,李波想輕輕鬆鬆回去已不可能。他必須要面臨一定的刑期,這樣才能平息外界質疑,同時也好對上面交代」。

消息還指,[#ED0D0D]由於李波屬「自願回內地」配合調查,沒有用英國護照入境,故中國當局可以拒絕承認其英國國籍,而視為香港居民,按照中國公民身分「繩之以法」。[/#ED0D0D]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74條「敲詐勒索公私財物罪」,數額較大或者多次敲詐勒索的,處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或者單判罰金;但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http://m.mingpao.com/ins/instantnews/web_tc/article/20160216/s00001/1455587124504

比人綁架返去仲點用護照入境
Good0Bad8
2016/02/16, 10:42:36 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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