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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指逾77%劏房戶遭濫收水電費 開支比北歐更高
理大社會科學系社會政策研究中心與爭取低收入家庭保障聯席合作,今日公佈「香港不適切居所居民用水及能源指標研究」的調查結果。調查於去年11月中至12月中進行,共有301名住在劏房、板間房或天台屋的居民受訪,涉及地區包括深水埗、太子、大角嘴、土瓜灣、葵涌及觀塘。研究發現,受訪者水費及能源開支中位數為538元,以半年計算則佔總收入4.8%。負責分析數據的理大社會政策研究中心鍾劍華博士指,比率甚至比部份北歐國家更高,可算是嚴重情況。

研究更發現有77.7%受訪者稱被業主收取高於水電公司的水電費,他們的單位大多數只由業主安裝電子標,並非電力公司安裝的正式電標。有74.4%受訪者稱經常為應付繳費而感焦慮,鍾劍華認為情況令人憂慮,「使用能源即如肚餓要食飯、口渴要飲水,如果人會為想飲水而焦慮,絕對係不能接受」。
現時水務署及電力公司按用量比例收費,中電對首400度電收費每度1.08元,次600度每度1.21元;水費首12立方米免費,其後再分3級、每級分別每立方米收取6.6元至11.47元。但研究發現受訪者每戶的水費中位數為每立方米12元,電費則每度1.5元,均高於一般收費。最極端例子是業主向租客有每度電收取2.7元,或每月按人頭收取數十元。鍾劍華推測,業主除了可能為牟利外,亦可能因處劏房用電量較正常高出幾倍,電壓根本應付不來,業主為減少跳掣就抬高電費,間接迫住戶減少用電。
爭取低收入家庭保障聯席代表幹事楊佩艮認為,研究反映社會制度出現結構性問題,公營房屋不足,公屋輪候冊近30萬戶,政府卻視劏房為居住選擇問題,沒有正視居民面對的危機,如聯席曾就水電費不公向多個政府部門查詢,至申訴專員才獲悉劏房問題沒有部門涉行政失當,「因為根本無部門係負責處理劏房」。
聯席提出多項長短期建議,短期包括促請政府帶頭呼籲業主跟隨電力公司減費、促政府運用關愛基金發放夏季能源補貼、促電力公司恆常化基層電力優惠計劃及為劏房安裝獨立電標。長期則建議立法監管濫收水費、設立租金穩定機制、增加建屋量,又促政府做詳細調查,定下用水及能源指標貧窮線。鍾劍華則建議,實施劏房登記制度,令業主安心向電力公司安裝獨立電標,同時定下對劏房的規範。





http://hk.apple.nextmedia.com/realtime/news/20160130/54705998
Good0Bad3
2016/01/30, 11:29:40 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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