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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舍涉欺凌】怡欣山莊未按守則事發後3天通報 牌照處或可拒發牌
馬鞍山鄰舍輔導會轄下怡欣山莊院舍涉嫌欺凌智障宿友案件,社署回應本報稱,涉事的怡欣山莊並沒有在事發後3天內向牌照處報告,署方正向院舍了解詳情。 根據社署的《殘疾人士院舍實務守則》,若院舍遇上住客因嚴重意外或不尋常致死、懷疑有員工虐待住客等特別事故,必須在事件發生後3天內向牌照處報告。若不遵守有關指引,牌照處可拒絕向院舍發牌照。鄰舍輔導會昨晚發表聲明,確認事件有欺凌成分,又指本月6日接獲休班職員報告,指前一晚目睹有關事件,院舍展開調查,發現涉事職員有4人,院舍決定將將其停職及作紀律處分,而當值社工未有目睹事件,聲明中並沒透露院舍有否按規定向牌照處報告。警方於周二(11日)接獲報案,指於今年1月,有院舍職員以牛皮膠紙貼在宿友的乳頭上、撕去又再貼,又集體取笑他們,並以手機拍下過程。據悉,當時最少有3名目擊者,其中一名目擊事件的員工曾向院方投訴,有人被指知情不報。案件交由沙田警區重案組調查,探員曾到院舍調查翻看閉路電視,並帶兩名受害人到醫院檢驗。








http://m.mingpao.com/ins/instantnews/web_tc/article/20160114/s00001/1452765471504
Good0Bad1
2016/01/14, 8:25:11 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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