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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大支那博士生 女廁偷窺 歸咎家人開夜總會

■被告付振宇昨到庭,承認於中大圖書館新翼地下女廁偷窺。
【本報訊】中文大學一名支那博士生兩度在校內偷窺女子如廁,其中一人更是他喜愛的同校女生。博士生昨承認兩項遊蕩罪,求情時辯稱家人經營夜總會,自小接觸小姐及嫖客,卻沒接受正確性教育,在「鍾意又唔敢接觸(心儀)女生」的心態下犯案。裁判官考慮他已還柙23日,判處緩刑,建議他閱讀新亞書院有關「誠明」的校訓,希望他做到才德兼備。
記者:戴國輝
被告付振宇(26歲)來自吉林,今年9月入讀中大機械與自動化工程學系修讀博士課程,原否認控罪,昨到沙田法院出席預審改口認罪。
案情透露,一名男生於今年10月30日經過中大圖書館新翼地下,從女廁的鏡子倒影中,發現被告在一個廁格內站高,向下偷望毗鄰廁格。稍後一名女子走出該廁格及離開廁所,但她不知曾被偷望。被告躲在廁格內達3分鐘,沒有離開,男生趁機通知大學保安員,保安趕至將被告截獲。警方到場拘捕被告,他起初聲稱男廁人滿才走入女廁,及後改口稱一時衝動犯案。
保釋期再犯案 官判緩刑
被告獲警方保釋期間再犯案。本月4日,23歲女生X到中大蒙民偉工程學大樓如廁,赫然發現被告從廁格底部偷窺。X受驚高呼,被告逃去無蹤。警方翻看閉路電視,發現被告犯案前跟隨X進入升降機。警員翌日在同地點發現被告,認為其樣貌與偷窺案疑犯相似,將他截停查問。被告回應知道警方會找他,又承認犯案說:「我是一時好奇,那女生漂亮才偷看她,我知道錯了。」
辯方指被告家人在支那開設夜總會,他經常接觸小姐及嫖客。雖然接受高等教育,卻從沒接觸正常的性教育,他其實喜歡女生X,經常在校園遇上她,「鍾意又唔敢接觸女生」才犯案。被告與兩名事主沒身體接觸,亦沒用手機偷拍,或用偷拍照片及片段威嚇事主,望能輕判。被告親撰悔過書,指自己接受高等教育,對鄉親而言如「雞棚出了個金鳳凰」,盼能重獲自由。中大的導師亦指被告成績優秀,勤奮用功,會研發新機械人。
主任裁判官馬漢璋寄語被告將心比心,設想被告女友或女性親人有相同遭遇。馬官勸被告說:「你讀咁多書,應該學識對別人要尊重。」又叫被告「做個有修養嘅人,要才德兼備」,建議他再讀新亞書院有關「誠明」的校規,判被告入獄14日,緩刑兩年執行。
案件編號:STCC3931-2/15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51229/19430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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