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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礙《蘋果》新聞採訪 警扣押記者個半鐘
《蘋果日報》兩名記者今午在中區追訪教育局局長吳克儉期間,突遭一批中區警區重案組探員包圍,聲稱接獲舉報懷疑有人做不當行為,當場截停採訪車調查,兩當事人已即時出示記者證,但探員沒理會,反指兩記者是遊蕩罪嫌疑犯,被帶署扣查個半小時。《蘋果日報》總編輯批評警方此舉是不合理地阻礙新聞採訪,侵犯新聞自由。

兩名《蘋果》港聞版記者阮斌及黎少英,昨午在政府總部等候採訪吳克儉,下午5時30分,吳克儉乘專車離開政總,記者駕車追訪,約15分鐘後至中環機鐵站對開,4男2女便衣探員突奔出,截停記者車輛,一名男探員敲車窗聲稱:「收到有人報警,懷疑你哋有不當行為。」記者隨即出示記者證,探員收了記者證一看,便要求記者熄匙及落車出示身份證。
記者要求致電返公司匯報,探員拒絕:「返差館先打電話。」又指:「告你遊蕩罪」及「你哋係嫌疑犯」,其後一名探員走上採訪車的司機位,將阮斌帶往中區警署,而黎少英則被帶上探員車輛離去。
兩記者隨後在警署兩房間錄口供,至晚上7時45分,一名探員表示,向《蘋果》核實了兩人記者身份,獲准無罪釋放,警方要求阮斌及黎少英各簽署一份口供紙。阮斌事後表示,警方今次做法是粗暴干涉新聞自由,帶有針對性,「以前都試過採訪期間遭警察截查,但查核咗記者身份就會當場放人,唔似今次咁夾硬嚟,覺得好無理。」
《蘋果日報》總編輯陳沛敏回應時稱,吳克儉作為問責官員,傳媒採訪及監察他們的言行是天經地義、責無旁貸。記者當時正進行正常新聞採訪工作,警察查問時已即時表明身份,警方仍將他們帶署,是不合理地阻礙新聞採訪,侵犯新聞自由。而今次事件令人擔心警方日後濫用遊蕩罪,作為中止記者工作的手段。若記者當時正收集揭發公職人員行為不當等新聞材料,警方此舉將嚴重損害公眾知情權,損害公眾利益,希望警方自我檢討,防止類似事件重演。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表示,遊蕩罪建基於警方懷疑有人有犯罪意圖,引起其他人對人身安全產生恐慌,看不見追新聞作為天職的記者會對追訪的高官有何人身安全的威脅。再者,以現時警隊的通訊科技,記者出示記者證、身份及車牌,警方已可快速查核身份真偽,最終被帶署扣查感費解。他又說,因為吳克儉是高官的身份,警方快速截查追訪的記者,倘他日有名人遭記者追訪,警方未能像今次如此迅速行動,認為有欠公允。







http://hk.apple.nextmedia.com/realtime/breaking/20151224/54574537
Good0Bad8
2015/12/24, 11:06:57 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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