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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唔敢裝修 失婚漢怕破壞現場證據
現年五十六歲的黃寶生,被控○五年在公屋寓所非禮十一歲女童罪成,入獄半年。事隔十年,在當年「案發現場」接受訪問,黃稱怕破壞現場證據,十年來不敢裝修,他亦急不及待展示累積十年的法庭文件及手寫筆記。字裡行間,充滿執着。

黃當年與妻離婚,週末返家探望十二歲女兒及兩名較年長兒子。受害人是女兒的十一歲朋友女童Y。「當時Y成日問我個女啲朋友借錢,嚟我哋度玩又問街坊借錢。街坊以為同我個女有關,影響鄰居關係。Y同我個女鬧交,恐嚇我個女話:『搵黑社會掟你落街』,阿女被佢嚇到喊。」黃憶述往事時相當激動。

他之後代女兒出面告誡Y,始終是小朋友,黃軟硬兼施,答應請Y食紅豆冰。○五年六月十九日早上,Y上門找女兒玩,其間自稱生日,向黃索取一百元,又要求黃兌現承諾請她吃紅豆冰,但遭拒絕,之後離去。



箍頸摸胸?

「當日乜事都冇發生!」黃強調。但同日下午,Y向社工指被黃非禮並報警,「佢話我當日十一點叫佢入房傾吓偈,推佢上床,箍佢條頸,隔住外衣摸佢胸兩分鐘。佢不斷掙扎,最終一腳踢開我,就逃出單位。」

案發時,前妻及兩名兒子均在家中。黃向記者怒稱:「我單位咁細,如果真係有用武力非禮佢,一定有聲,佢都會出聲(求救),屋企人一定聽到。」黃認為因他早前代女出面平息事件,又拒絕Y的要求,故被誣告。

令黃為之氣結的,還有警方的調查手法。警察恐嚇他認罪,「佢哋話前幾日有個唔認,被打到骨都斷咗幾條,一邊講一邊摸我個身。我話我冇做過,你打死我都唔會認。」他最終被判罪成,「當時我覺得個天好似冧咗落嚟。」



兩度輕生

風化罪成入獄,其他囚犯針對他,「啲大佬叫我去洗廁所、拖地、抹枱,乜都係我做,又郁手打我。」黃在獄中「食唔落、瞓唔飽」,更想自殺,但因「搵唔到工具」,未能成事。

他出獄後發現街坊均得悉事件,不敢回去探望家人。○七年,他到舊立法會大樓外靜坐兩個月但沒成果。「我覺得連累全家,自己同仔女都好冇面。」同年底他在九龍塘火車站跳軌圖自殺,但被救回。

經心理醫生安慰後,黃重新振作,去信各大政府部門及高官但也不果,上訴亦失敗。事隔十多年,黃仍不時氣上心頭,他透過不同人士協助索取法律意見,發現警方證據出錯,包括呈堂案發單位門口照片,並非案發單位。

黃認為,警方偽造多項證據令他入罪。但任職裝修散工多年的他沒錢請律師翻案,現正申請法援控告警方,但對獲批法援並不樂觀。除非有重要新證據出現,否則單憑警方出錯,黃難以翻案。







http://nextplus.nextmedia.com/news/latest/20151218/316461
Good0Bad17
2015/12/18, 7:14:41 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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