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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蔭權出庭被誤當黎智英 土共鬧錯走狗噓錯人


前特首曾蔭權早前被廉署控告兩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指他涉嫌未有向行會申報利益,案件今午(12月18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再提堂,裁判官將案件轉介至高院排期審理,預計最快2017年才正式開審。
但當曾蔭權由太太陪同到法院應訊時,發生一段搞笑的小插曲,因今日東區法院下午也會處理壹傳媒集團前主席黎智英被淋屎尿掟豬雜案,在法院門外早已聚集一群土共外圍組織「反黑金關注組」之示威者,當曾蔭權到場時,示威者誤以為到場的是黎智英,不斷向他高呼「肥佬黎、漢奸走狗」,而曾蔭權則繼續保持微笑姿態步入法院。
曾蔭權被指於2010年11月2日至2012年1月20日擔任特首期間,在行會商討及批准雄濤廣播有限公司(後改名為香港數碼廣播有限公司)提交多項申請時,沒有向行會申報他正與雄濤主要股東黃楚標商議租住黃旗下的深圳東海花園的三聯式住宅物業,以及曾並於 2010年11月向黃的公司支付80萬人民幣。
第二項控罪則指他涉嫌於2010年12月至2011年7月在擔任特首期間,當他建議建築設計師何周禮授勳時,沒有向當時的行政長官辦公室秘書長、發展局和授勳及非官守太平紳士遴選委員會披露或隱瞞,他聘用何周禮負責其深圳單位的室內設計。
控方表示將會傳召26名證人,包括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前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劉吳惠蘭等。
曾蔭權獲准繼續保釋,但保釋加入兩項條件,包括出席審前覆核以及更改地址需要通知廉署,裁判官將案件轉介至高院排期審理。
http://www.passiontimes.hk/article/12-18-2015/27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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