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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辦拒就翻唱片段申牌作回應
特首辦拒就翻唱片段申牌作回應[/size=6][/b]

特首梁振英在 Facebook 上載他翻唱《喜歡你》的片段,事後向作曲及作詞家協會申請牌照,但申請了甚麼牌照、繳交了多少費用,一概沒有回應,國際唱片業協會建議他查詢是否需要向版權人繳費。

特首辦承認將這段影片上載到 Facebook 不理想,事後已經向 CASH 申請牌照,究竟申請了甚麼牌照? CASH 的網頁顯示有多種牌照可供申請,其中免費串流牌照,以該片段一分鐘片長來計算,首三個月要收三千元,之後三個月收一千五百元。於網上賣廣告展示企業形象、增進與公眾間的關係,可算入這種牌照。那麼特首辦是否支付三千元公帑去申請這個牌照呢?特首辦說無補充。


國際唱片業協會總裁馮添枝說,梁振英跟從規則、起示範作用是好事,如果做多一步更好。而音樂人周博賢就說,除了 CASH 的牌照之外,嚴格來說特首辦要申請多五個牌照,包括翻唱涉及曲詞的複製權,音樂配片要申請影音同步權,更要向 IFPI 申請串流權,特首辦說有待了解。

http://cablenews.i-cable.com/ci/index.php/VideoPage/news/472070/即時新聞/特首辦拒就翻唱片段申牌作回應
Good0Bad3
2015/12/10, 8:59:10 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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