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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蔭權10萬現金保釋 押後下月13日再審
曾蔭權10萬現金保釋 押後下月13日再審[/size=6][/b]

前行政長官曾蔭權涉嫌違反兩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下午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法官把案件押後至下月13日再訊。

曾蔭權獲准以10萬元現金保釋,要住在申報的住址,離港前24小時要向廉政公署申報行程,以及不得干擾證人。

Good0Bad3
2015/10/05, 3:10:43 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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