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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學者闡釋去殖 疑為23條鋪路
【本報訊】全國港澳研究會會長陳佐洱發表香港沒有依法「去殖民化」後,身為該會理事的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陳端洪接受《文匯報》訪問時解釋,去殖民化其中一個含義是「立法禁止危害國家主權行為」,司法審判不能縱容危害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的行為。有泛民認為陳端洪的說法是為重啟23條立法鋪路,務求令主權大於法治。
左報《文匯報》昨刊出陳端洪的訪問內容,陳指出「去殖民化」是受殖民統治的地區,回歸祖國後必須完成的任務,從《基本法》的實施開始,去殖民化的意義包括改變政權機構效忠對象、立法禁止危害國家主權的行為,又認為行政管理和司法審判要正確理解香港《基本法》,不能縱容危害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的行為,「總之,就是要把法治意識和國家主權意識結合起來,不要把兩者對立起來」。
李卓人籲抗大陸化
他續指「去殖民化」是受殖民統治的地區在獨立建國或回歸祖國後「必須完成的任務」,法律上首要之務是「完成法律的主權轉化」,政治上首要之務則為「維護該地區的穩定」,文化上首要之務是「建構本地區居民對國家和民族的認同」。
他指香港受英國殖民統治一百五十多年,雖奉行一國兩制下的高度自治模式,但不意味着港毋須進行「去殖民化」,相關任務更應從香港《基本法》的實施開始。
工黨立法會議員李卓人批評,陳端洪的說法意指主權大於法治,並非將兩者結合,將香港高度自治變成由中國殖民,指其目的旨在為《基本法》23條鳴鑼開道,「最終受到犧牲的只是香港人嘅基本人權、自由,所以香港人真係要頂住中共將香港大陸化」。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50922/19304929
左報《文匯報》昨刊出陳端洪的訪問內容,陳指出「去殖民化」是受殖民統治的地區,回歸祖國後必須完成的任務,從《基本法》的實施開始,去殖民化的意義包括改變政權機構效忠對象、立法禁止危害國家主權的行為,又認為行政管理和司法審判要正確理解香港《基本法》,不能縱容危害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的行為,「總之,就是要把法治意識和國家主權意識結合起來,不要把兩者對立起來」。
李卓人籲抗大陸化
他續指「去殖民化」是受殖民統治的地區在獨立建國或回歸祖國後「必須完成的任務」,法律上首要之務是「完成法律的主權轉化」,政治上首要之務則為「維護該地區的穩定」,文化上首要之務是「建構本地區居民對國家和民族的認同」。
他指香港受英國殖民統治一百五十多年,雖奉行一國兩制下的高度自治模式,但不意味着港毋須進行「去殖民化」,相關任務更應從香港《基本法》的實施開始。
工黨立法會議員李卓人批評,陳端洪的說法意指主權大於法治,並非將兩者結合,將香港高度自治變成由中國殖民,指其目的旨在為《基本法》23條鳴鑼開道,「最終受到犧牲的只是香港人嘅基本人權、自由,所以香港人真係要頂住中共將香港大陸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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