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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指警員證供不可信 龍和道被捕男生脫襲警罪
大批警員去年10月到金鐘龍和道清場驅趕示威者,一名18歲男生被指兩度雙手推警員胸部,警員向後跌,以致右肩脫骹。警方以襲警罪拘控男生,案件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審結。裁判官指受傷軍裝警員鍾振彭證供不可信,加上呈堂五段錄影片段均沒有拍到警員所述的案發經過,故裁定男生罪名不成立。

裁判官又特別讚賞辯方大律師石書銘,指他逐格分析案發錄影片段,抽絲剝繭,條理分明。18歲被告彭啟榛獲判無罪後申請訟費,獲法庭批准。













http://hk.apple.nextmedia.com/realtime/news/20150901/54155879
Good18Bad0
2015/09/01, 5:56:15 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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