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文章發起投票韓擬修法治不孝子女 父母可收回贈予財產南韓政府官員表示,法務部已完成民法修訂案,如果父母受虐待或其他不當待遇時,有權索回已贈予子女的財產。南韓現行「民法」第556條規定,只有在子女不履行供養父母的義務,或施以傷害、暴力等罪行時,才可以取消財產贈予。但現修訂考慮加入「父母受到虐待或其他不當待遇時,原定贈予的財物可以取消」一項。南韓現行法律亦規定,一次性給予子女的財產不可取回,但修訂案則改為可以收回。南韓最大在野黨「新政治民主聯合」透露,將於9月初提案包含上述內容的「不孝之子防止法」,正式討論修訂。http://hk.apple.nextmedia.com/realtime/international/20150831/54151938902015/08/31, 11:11:43 晚上本貼文共有 0 個回覆此貼文已鎖,將不接受回覆發表文章發起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