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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員證供不盡不實 兩光復者脫罪
警員於今年3月8日到屯門杯渡路就反水貨客「光復屯門」行動執勤時,聲稱遭人擲水樽,另有警員指目睹事件是一名學生所為,於是上前拘捕。而另一女示者威者則被指「搶犯」,兩人分別被控襲警及阻差辦公罪,惟裁判官今指警員說法不盡不實,而且拍得的片段與控方指控不符,裁定兩人罪名不成立。
裁判官首先質疑聲稱被擲中的警員郭劍威庭上作供不盡不實,因為郭指不知道當時示威者正進行「光復行動」;而聲稱目擊事件的警員鍾浩揚,則指當時與涉擲水樽的學生郭賀彬之間有7米沒有任何阻隔的空間,但裁判官從片段看到現場很多人,不相信有這無人空間存在,而在片中亦看不到女被告有拉扯的動作。
http://hk.apple.nextmedia.com/realtime/news/20150831/54151658
裁判官首先質疑聲稱被擲中的警員郭劍威庭上作供不盡不實,因為郭指不知道當時示威者正進行「光復行動」;而聲稱目擊事件的警員鍾浩揚,則指當時與涉擲水樽的學生郭賀彬之間有7米沒有任何阻隔的空間,但裁判官從片段看到現場很多人,不相信有這無人空間存在,而在片中亦看不到女被告有拉扯的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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