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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刪嫖宿幼女罪 狎童妓視作強姦重罰
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今日表決通過刑法修正案,正式在刑法中刪除一直備受爭議的「嫖宿幼女罪」,從今年11月1日開始,任何人與未滿14歲幼女發生性關係,將視作「姦淫幼女」從重處罰,最高刑罰是死刑。
根據原來刑法第360條第2款規定,嫖宿幼女罪是指嫖宿不滿14周歲幼女的行為。1997年刑法修訂,嫖宿幼女罪成為了單獨的刑法罪名,與原來刑法中的強姦罪相區別。嫖宿幼女罪的刑罰比強姦罪明顯為輕。強姦罪,一般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而嫖宿幼女,則處5年至15年有期徒刑。
至於姦淫幼女,其實已併入強姦罪中,犯罪情節較輕的,在3年至10年有期徒刑的幅度內從重處罰。犯罪情節嚴重惡劣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另外,全國人大常委會修改了「收買被拐婦女兒童罪」,明確指出收買被拐婦女或兒童,也屬違法,但若沒有虐待行為,並不阻礙當局進行解救的,可從輕處罰;按照被拐賣婦女的意願,不阻礙其返回原居住地的,亦可以從輕法落或減輕刑罰。
《京華時報》/ 《蘋果》資料室
http://hkm.appledaily.com/detail.php?guid=54145179&category_guid=10793096&category=instant&issue=20150829
根據原來刑法第360條第2款規定,嫖宿幼女罪是指嫖宿不滿14周歲幼女的行為。1997年刑法修訂,嫖宿幼女罪成為了單獨的刑法罪名,與原來刑法中的強姦罪相區別。嫖宿幼女罪的刑罰比強姦罪明顯為輕。強姦罪,一般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而嫖宿幼女,則處5年至15年有期徒刑。
至於姦淫幼女,其實已併入強姦罪中,犯罪情節較輕的,在3年至10年有期徒刑的幅度內從重處罰。犯罪情節嚴重惡劣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另外,全國人大常委會修改了「收買被拐婦女兒童罪」,明確指出收買被拐婦女或兒童,也屬違法,但若沒有虐待行為,並不阻礙當局進行解救的,可從輕處罰;按照被拐賣婦女的意願,不阻礙其返回原居住地的,亦可以從輕法落或減輕刑罰。
《京華時報》/ 《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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