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次修改主要為修改內務長適用法於上屆修訂時因參照不存在的公投法而導致不能罷免內務長之漏洞以及修正文中對其他內務方案之稱呼。現在付諸表決,修改後的全文將貼在#1中。
根據「三個內務方案的產生辦法」,表決條件為
1. 有支持,棄權及反對三個選項,投票結束後才公開點票結果
2. 支持票多於棄權票及反對票的總和
3. 總票數為100票或以上
4. 表決期為5天
若本修訂通過,將於投票完結後即時生效。
而內務長適用法之原文可參閱:
http://hkgalden.com/internal/third內務長
陳芷遙 Trac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