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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事主勿認出疑犯 警長被斥極度失職違法
反黑組警長在去年8月執勤時,私下與勒索案事主的父親見面,建議事主不要在證人手續中認出疑犯。警長去年被裁定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成,判監三年半。警長不服定罪及刑期,今在上訴庭申請上訴許可,但不獲上訴庭批准,法官更指斥警長知法犯法。

加入警隊24年的上訴人黃慶義(42歲)提出,認為原審法官提問太多,不夠中立客觀,但上訴庭拒絕接納有關理據,並指黃身為警務人員,沒有履行職責,反而知法犯法,是極度失職兼違法,更是陷證人於不義。








http://hk.apple.nextmedia.com/realtime/news/20150826/54133103
Good3Bad0
2015/08/26, 8:30:12 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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