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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錦滿今午獲釋 考慮以「無特定目標不涉刑事」為由上訴
已解散的社運組織「學生前線」前成員鄭錦滿,去年平安夜於旺角參與「鳩嗚 」示威,期間越過警方封鎖線,今早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阻差辦公罪成,即時監禁21天。但由於鄭錦滿去年曾遭監禁八日,並在被定罪後在荔枝角收押所已還押十四日,扣除這些還押日子,他將於今午獲釋。
據《熱血時報》的訪問片段,鄭錦滿獲釋後,感謝在場聲援人士連日來的支持。並認為今次他被判阻差辦公罪成的案件,有機會成為壞的案例,影響未來的抗爭者,因此表示會積極考慮上訴。他並指其中一個上訴原因是來自警方,他們在朱經緯一案中辯稱「如無特定目標不涉及刑事」。鄭錦滿認為自己無特定目標阻礙,並完全不認識當日的警員,律政司是錯誤控告他,並表示若律政司不接受這個理由,屬於包庇朱經緯,屬於妨礙司法公正。
鄭錦滿認為自己該案只是小事,並已得到很多的支持,希望大家將注意力放在其他無名抗爭者面對的政治檢控,以及9月的港大副校長任命的等事件。
http://hkdash.com/post/15059
據《熱血時報》的訪問片段,鄭錦滿獲釋後,感謝在場聲援人士連日來的支持。並認為今次他被判阻差辦公罪成的案件,有機會成為壞的案例,影響未來的抗爭者,因此表示會積極考慮上訴。他並指其中一個上訴原因是來自警方,他們在朱經緯一案中辯稱「如無特定目標不涉及刑事」。鄭錦滿認為自己無特定目標阻礙,並完全不認識當日的警員,律政司是錯誤控告他,並表示若律政司不接受這個理由,屬於包庇朱經緯,屬於妨礙司法公正。
鄭錦滿認為自己該案只是小事,並已得到很多的支持,希望大家將注意力放在其他無名抗爭者面對的政治檢控,以及9月的港大副校長任命的等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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