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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解天災恐襲唔洗受保?咁買保險做乜?]如泰國界定為恐襲 投保人傷亡未必獲賠

港人旅遊熱點泰國曼谷發生爆炸,港府今日發出紅色旅遊警示,有即將出發的市民擔心已購買的旅遊保險不受保障。有保險業界表示,保單會列明詳情及指引,並指如泰國政府將事件界定為恐怖襲擊,投保人不幸傷亡未必獲賠償。
國際專業保險諮詢協會會長羅少雄表示,現時承保恐襲的旅遊保險很少,建議市民於訂購機票及酒店的同時購買旅遊保險,以今次泰國爆炸事件為例,若市民未來數天出發,今日才購買旅保,因政府已發出紅色旅警,保險公司亦未必受理。
羅續指,現時一般旅遊保險對黑色、紅色及黃色旅警有不同程度保障,黑色旅警在三種旅警中賠償額最少,因風險最大;黃色相對賠償較多,因風險相對少。保單會列明若政府發出旅警,投保人應避免政府封鎖地方及不可違反當地的安排指引,否則發生意外未必獲賠償。
http://hk.apple.nextmedia.com/realtime/news/20150818/54102463
延伸閱讀:
[#b8111c]一般旅遊保險主要不保事項[/#b8111c]
1.
戰爭(不論已宣戰與否)、侵略、外敵行動、內戰、叛亂、革命、暴動、內亂、軍事或篡奪行動。
2.
為軍隊或其他執法機關執勤。
3.
受保人、其直屬家庭成員或同行夥伴的任何蓄意、惡意、非法或故意的行為。
4.
核裂變、核聚變或輻射污染。
5.
任何牽涉生物、化學或核子的恐怖活動。
6.
投保前已存在的任何病況、自殺、自傷身體、精神或神經紊亂、墮胎、流產、懷孕及其併發症、分娩、服用酒精或非由註冊醫生處方的藥物、牙齒護理(除非因意外而損壞健全的牙齒)、性病、人類免疫力缺乏症病毒(HIV)及/或其相關之病症包括愛滋病或其有關的病症。
7.
任何未能於24小時內向有關機構(例如航空公司、旅行社、警署等)報告及取回由該機構就相關損失發出的書面證明。
8.
因使用汽車、飛機、船隻或武器所引起的個人責任。
9.
任何專業性質運動或比賽或受保人可從中獲得收入或酬勞的競賽。
10.
在海拔5千米以上進行高山遠足或在30米水深以下潛水。
11.
任何空中活動,除非受保人(i)以付費乘客身份在認可及持牌航空公司的航機上,或(ii)所參與之活動是由另一位持牌人士帶領下負責操縱及航行,而該活動的舉辦者亦獲當地有關當局授權(但不包括任何涉及由動力驅動的飛行器械的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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