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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東方 : 細說明朝 : 開國規模 —— 甲、里、州、縣
黎東方 : 細說明朝 : 開國規模 —— 甲、里、州、縣
細說明朝
二○、開國規模 —— 甲、里、州、縣
朱元璋在貴州設 “ 都指揮使司”,在雲南設 “ 承宣佈政使司”,似乎是 “ 例行公事”,實際上不但不是例行公事,而且充分顯現了他本人和他的左右的政治能力與責任感。
辛亥以前的中國歷史,沒有真正的革命,只有朝代的更換。有些新朝代比舊的好,有些新朝代與舊的如出一轍,或甚至更壞。明朝比元朝好。好在什麼地方?好在把元朝的官制、軍政、財政、教育、經濟,改進了很多。
就官制而論,在地方政府 與中央政府兩方面都有更張。縣以下的機構,在元朝有所謂 “ 社 ”,以五十家為單位,設一個社長。
在明朝,是以十家為單位,稱為甲,設一個甲首。十個甲,成為一里,設一個里長。里長任期一年。城內的里,稱為坊;近郊的里,稱為廂。坊長和廂長的職權,與里長相同:一方面幫助執行中央與省府州縣的政令,一方面領導本裡的公益事業,兼為無形的仲裁法庭法官,解紛息訟。比起元朝之只有 “勸農 ” 的社,進步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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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的一級,明朝和元朝比起來,值得注意的是人員減少:減去了縣尹之上的 “達魯花赤”,與縣尹之下的 “尉”。縣尹改稱 “ 知縣”,由從六品降為正七品。知縣以下,設縣丞、主簿、典史 各一人。元朝的縣,設典史二人。
元朝的中級縣與下級縣,不設縣丞。明朝的中下級縣則不僅不設縣丞,有時候連主簿也省了 ( 倘若戶口不及二十個 “ 里” ),事務統由 典史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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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之上,有府有州。元朝的府,分為總管府 ( 路) 與 “ 散府 ” ( 府)二種,總管府的漢人長官稱為 “ 總管”,散府的漢人長官稱為知府。總管 與知府之上,均有蒙古人 或色目人充任 “ 達魯花赤 ”。
明朝把 達魯花赤裁了,“ 路 ”一律也稱為 “府”,元朝的總管是 正三品,知府是 正四品,明朝的知府一概是 正四品。
元朝總管府的屬官,有同知、治中、判官、推官、經歷、“知事”,照磨、譯史 ( 翻譯官)、儒家教授、學正、學錄、蒙古教授、醫學教授、陰陽教授、司獄、丞,平准行用庫大使、副使,織染局局使、副使,雜造局大使、副使,府倉大使、副使,惠民藥局提領,稅務提領、大使、副使,[管理戶籍的]錄事司錄事、司候、判官、典史。戶口少於二千家的總管府,與一般的“散府”,官員較少。
明朝把知府衙門的官員,減少到寥寥可數:同知、通判、推官、經歷、照磨、檢校、司獄。推官以下,每職均只一人。經歷與照磨,約略相似于今天的文書主任與收發,檢校很像今天的校對 與監印。
source :
黎東方 : 細說明朝 : 開國規模——甲、裡、州、縣
http://www.saohua.com/shuku/xishuomingchao/ldf28.htm
http://www.saohua.com/shuku/xishuomingchao/
中國通史
http://big5.dushu.com/showbook/101156/
中國通史
http://big5.dushu.com/showbook/101155/
萬歷十五年
隋唐軍事
細說明朝
二○、開國規模 —— 甲、里、州、縣
朱元璋在貴州設 “ 都指揮使司”,在雲南設 “ 承宣佈政使司”,似乎是 “ 例行公事”,實際上不但不是例行公事,而且充分顯現了他本人和他的左右的政治能力與責任感。
辛亥以前的中國歷史,沒有真正的革命,只有朝代的更換。有些新朝代比舊的好,有些新朝代與舊的如出一轍,或甚至更壞。明朝比元朝好。好在什麼地方?好在把元朝的官制、軍政、財政、教育、經濟,改進了很多。
就官制而論,在地方政府 與中央政府兩方面都有更張。縣以下的機構,在元朝有所謂 “ 社 ”,以五十家為單位,設一個社長。
在明朝,是以十家為單位,稱為甲,設一個甲首。十個甲,成為一里,設一個里長。里長任期一年。城內的里,稱為坊;近郊的里,稱為廂。坊長和廂長的職權,與里長相同:一方面幫助執行中央與省府州縣的政令,一方面領導本裡的公益事業,兼為無形的仲裁法庭法官,解紛息訟。比起元朝之只有 “勸農 ” 的社,進步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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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的一級,明朝和元朝比起來,值得注意的是人員減少:減去了縣尹之上的 “達魯花赤”,與縣尹之下的 “尉”。縣尹改稱 “ 知縣”,由從六品降為正七品。知縣以下,設縣丞、主簿、典史 各一人。元朝的縣,設典史二人。
元朝的中級縣與下級縣,不設縣丞。明朝的中下級縣則不僅不設縣丞,有時候連主簿也省了 ( 倘若戶口不及二十個 “ 里” ),事務統由 典史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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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之上,有府有州。元朝的府,分為總管府 ( 路) 與 “ 散府 ” ( 府)二種,總管府的漢人長官稱為 “ 總管”,散府的漢人長官稱為知府。總管 與知府之上,均有蒙古人 或色目人充任 “ 達魯花赤 ”。
明朝把 達魯花赤裁了,“ 路 ”一律也稱為 “府”,元朝的總管是 正三品,知府是 正四品,明朝的知府一概是 正四品。
元朝總管府的屬官,有同知、治中、判官、推官、經歷、“知事”,照磨、譯史 ( 翻譯官)、儒家教授、學正、學錄、蒙古教授、醫學教授、陰陽教授、司獄、丞,平准行用庫大使、副使,織染局局使、副使,雜造局大使、副使,府倉大使、副使,惠民藥局提領,稅務提領、大使、副使,[管理戶籍的]錄事司錄事、司候、判官、典史。戶口少於二千家的總管府,與一般的“散府”,官員較少。
明朝把知府衙門的官員,減少到寥寥可數:同知、通判、推官、經歷、照磨、檢校、司獄。推官以下,每職均只一人。經歷與照磨,約略相似于今天的文書主任與收發,檢校很像今天的校對 與監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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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東方 : 細說明朝 : 開國規模——甲、裡、州、縣
http://www.saohua.com/shuku/xishuomingchao/ldf2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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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通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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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歷十五年
隋唐軍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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