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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胸部襲警」被重判入獄 李柱銘仗義相助提上訴

被指「胸部襲警」的示威者吳麗英今日判刑,被重判即時入獄3個半月,惟代表資深大律師李柱鉻馬上提出保釋等候上訴,獲裁判官接納。
今年3月「光復元朗」行動中,多名示威者被補及遭警方控襲擊警務人員及阻撓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其中被指「胸部襲警」的吳麗英與另外4 名被告被判罪成,吳麗英被判即時入獄3個半月,其餘被告一人被判處更生中心;一人被判入獄5個月一星期;一人被判5個月三個星期。
暫委裁判官陳碧橋判刑時稱要即時執行,惟代表資深大律師李柱鉻馬上提出保釋等候上訴,獲裁判官接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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