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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加一分
高雄1名檳榔西施去年2度遭謝姓男客伸鹹豬手性騷擾,她受委屈後想對朋友哭訴,卻因罹患語言障礙說不出來,只好一筆一筆寫下被謝男亂摸的經過,由朋友陪同 提告。法院審理時謝男矢口否認,辯稱只是跟她握手、碰膝蓋打招呼,但被老闆娘打臉證稱:「他從沒碰過我...。」法官認定謝男犯行明確,今依性騷擾罪判他4月徒 刑,得易科罰金12萬元。仍可上訴。
檳榔西施提告指出,2014年農曆過年前某日,謝男到她上班的檳榔攤,當時她坐在店內,謝男走到她身旁突然出手撫摸她的手背、膝蓋及大腿內側;同年3月初,謝男又藉故進到店內,並在她走過他身旁時,偷襲式突然伸手觸碰她的私處。
謝男應訊時表示,他確實在去年過年前後有跟被害人握手,同年3月那次見面則有碰觸她的膝蓋,辯稱是「習慣打招呼時握手、碰膝蓋」,還反咬被害人是為了錢誣賴他等。但法官傳喚檳榔攤老闆娘,老闆娘卻證稱,謝男通常來買涼水後就會在檳榔攤坐,「但他從未跟我握手,也從來沒有碰過我的膝蓋。」
法院另傳喚檳榔西施的密友,她證稱被害人因有語言及肢體障礙,無法口述描述事發過程,本案是事發後被害人去找她哭訴,但問被害人哭甚麼,她又說不出來,只好拿筆給她寫出事發經過。友人還說,被害人事後都作惡夢,也不敢出門,還在她家住了幾天,經她鼓勵才決定報案等。
法官調查後採信檳榔西施說法,認定謝男兩度對她性騷擾,各判刑2月、3月,應執行有期徒刑4月,得以12萬元易科罰金。(王吟芳/高雄報導)http://m.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50729/657956/
檳榔西施提告指出,2014年農曆過年前某日,謝男到她上班的檳榔攤,當時她坐在店內,謝男走到她身旁突然出手撫摸她的手背、膝蓋及大腿內側;同年3月初,謝男又藉故進到店內,並在她走過他身旁時,偷襲式突然伸手觸碰她的私處。
謝男應訊時表示,他確實在去年過年前後有跟被害人握手,同年3月那次見面則有碰觸她的膝蓋,辯稱是「習慣打招呼時握手、碰膝蓋」,還反咬被害人是為了錢誣賴他等。但法官傳喚檳榔攤老闆娘,老闆娘卻證稱,謝男通常來買涼水後就會在檳榔攤坐,「但他從未跟我握手,也從來沒有碰過我的膝蓋。」
法院另傳喚檳榔西施的密友,她證稱被害人因有語言及肢體障礙,無法口述描述事發過程,本案是事發後被害人去找她哭訴,但問被害人哭甚麼,她又說不出來,只好拿筆給她寫出事發經過。友人還說,被害人事後都作惡夢,也不敢出門,還在她家住了幾天,經她鼓勵才決定報案等。
法官調查後採信檳榔西施說法,認定謝男兩度對她性騷擾,各判刑2月、3月,應執行有期徒刑4月,得以12萬元易科罰金。(王吟芳/高雄報導)http://m.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50729/657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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