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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仔唔當差,當差嘅都離不開貪污暴力淫賤包二奶。
《經濟通通訊社24日專訊》廉政公署公布,今日落案起訴一名前警員,控告他涉嫌身為公
職人員期間行為失當、作假證供及妨礙司法公正,以便利四間放債人公司的負責人向六名欠債人
追收債項。
  劉偉文,47歲,被控四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涉嫌違反普通法。被告另被控兩項罪名
,即一項宣誓下作假證供,涉嫌違反《刑事罪行條例》,及一項作出多於一項傾向並意圖妨礙司
法公正的行為,涉嫌違反普通法。
  被告將於下星期二(28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應訊,以待案件轉介區域法院答辯。
  廉署較早時接獲貪污投訴,調查其後揭發上述涉嫌罪行。
  被告於案發時是九龍城區一隊刑事調查隊的偵緝警員。他當時認識了一名經營四間持牌放債
人公司的負責人。

*被告向中電煤氣等索取5名欠債人個人資料*

  其中四項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09年3月17日至2010年3月18日,在執行其公職
過程中或在與其公職有關的事上,無合理辯解或理由而故意及蓄意作出不當行為。
  被告涉嫌安排向香港中華煤氣(00003)、中電控股(00002)、入境事務處及房
屋署作出要求,索取五名欠債人的個人資料;虛假地表示有關要求與涉及該五名人士的警方刑事
調查有關;並向該放債人公司負責人披露從有關公共機構及政府部門取得的資料,以便其向有關
人士追收債項。
  另一項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09年10月19日,在法庭內庭一名裁判官前申請發出搜查
令的司法程序中依法宣誓為證人後,故意作出虛假的陳述,即上述五名欠債人之一在一間銀行開
立的帳戶號碼涉及警方調查的一項欺詐罪。
  餘下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10年5月10日至7月20日意圖妨礙司法公正,即煽惑一名
女士不要作供指證其兒子在他們兩人的單位的買賣協議上偽造她的簽名,並告訴該女士若她以約
100萬元把她持有該單位的一半業權售予其子欠債的財務公司,其子便不會因偽造她的簽名而
被檢控。
  被告已獲廉署准予保釋,以待下星期二應訊。(eh)
https://www.etnet.com.hk/www/tc/news/categorized_news_detail.php?category=latest&newsid=ETN250724579
Good1Bad1
2015/07/24, 6:14:34 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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