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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甚麼有些照片意淫?
講到腿張開,我赫然想起“Death of a Loyalist Militiaman"。



「嘩!腿張開呀!」咪住先。為什麼同樣是腿張開,上述的照片不意淫,書展裡那位女孩被拍攝的照片就意淫?常識,當然是最便利的說法,問題是甲某的常識不等於乙某的常識。的確有人看著翹臀一字馬等照片,絲毫察覺不出問題。(這難道不是一個社會問題?)

為了使一些「常識」與別不同的傢伙開竅,得從一些明顯可見的東西說起,譬如說:小女孩的照片在床上拍,上圖在戰場拍;小女孩是躺著的,上圖不是;小女孩身穿睡衣甚至內衣,上圖的男性身穿全套外出衣物。找不同的話,還可以找到更多不同之處。照片場景極具意義,像Nick Ut的“The Napalm Girl"把全棵的兒童照化成時代。Weegee拍攝的“Children on Fire Escape",儘管小女孩半祼上身手抱小貓,沒有人覺得色情,除非心理變態。那些是災難畫面,場景左右觀者目光。



照片有場景,透過照片裡各種視覺元素呈現。一張床、一枝槍、一條逃難者在奔跑的馬路、一段殘破擠迫的小巷,不同的場景透露和限制照片可行的解讀方式,並不是凡見腿張開、裸露,就一定要想到色情。為方便慣讀術語的人閱讀,我嘗試如此表達:當詮釋與文本矛盾,文本自身會拒絕觀者的解讀。場景在照片(文本)之內提供理解脈絡,無需尋求什麼作者原意,所謂「作者已死」請躝屍趌路,這裡沒有人在尋求攝影師原意。

場景之外,各種視覺元素的特殊組合會形成特定的意義,其意義可以超出圖像本身的描繪。譬如說地鐵車廂內禁止飲食的符號,正常人不會以為那標誌禁止進食漢堡包和喝汽水。漢堡包代表食物,汽水代表飲品,而非物品本身,其意義超出畫面直接描繪的東西。同理,當照片攝入的對象以某種特定形式出現,正常人會解讀出照片想要表達的東西,而不會以為一張特定照片上的女性只不過在吃香蕉或舔雪糕。



為什麼(正常)人類能夠在複雜的訊息海洋裡辨別出特殊意義,例如辨別出性暗示?那要等待腦神經科學家從詳解釋。可幸照片是否意淫的問題,不必靠那麼尖端的科學知識來解決。只靠一點點攝影常識就足夠了——嗯,的確有些人擁有不一樣的「常識」,否則就不必花費時間解釋了。

那些常識包括畫面分割比例、合焦平面、光暗、色彩或引導線等等視覺語言,會如何誘導觀者解讀圖像。色情刊物中經常出現模特兒正對鏡頭,雙腿張開的畫面。為什麼?因為這樣的圖像構成明顯的引導線,把觀者的視線引導至模特兒私處,有時還會透過雙手擺放的位置,形成更強烈的引導。另一種常見的是畫面是從正後方的角度拍攝模特兒俯伏的姿勢,效果更為明顯。臀部佔據構圖約一半位置,三條引導線(軀幹+雙腿)在指向私處同時形造出透視空間,並使畫面主體朝觀者迫近,更顯臀部將要溢出畫面的緊張感。這些構圖,提示觀者「應該」關注圖片的哪些部分,進一步提供圖片內各種元素的關係線索,誘使觀者解讀出圖片「更豐富」的意義。

照片並不單純,它並非「就是」照片裡呈現的那些東西,照片的意義會超出其畫面的描述。去除脈絡,純粹觀察眼前的單一圖像,包括照片在什麼場景裡拍攝了什麼東西,並且安排在怎樣的構圖裡,通常就有頗為清晰的指向了。再把這些東西對照視覺傳統,照片想提出的意義就呼之欲出。

「視覺傳統」不是什麼虛無縹緲的東西,並沒有什麼神秘。如歷史上的攝影師面對某一題材時,漸漸會累積出一些慣常的拍攝手法,這些慣性手法就形成傳統,有人像照的傳統,有風景照的傳統等等。視覺傳統還包含各種視覺藝術或視覺經驗的表現慣例,像以骷髏象徵死亡,以中央構圖表達莊嚴,以橙黃色傳遞温暖等等。在歷史的累積下,一些視覺符號慣性指向某些意義。即使傳統可以挑戰、顛覆,以至在經歷一段長時間後偏移,但這些挑戰、顛覆、偏移,正正說明視覺傳統確確實實就在那裡,否則要挑戰、顛覆、轉移些什麼?那個可以挑戰、顛覆、轉移的東西,就是視覺傳統。像William Eggleston模糊日常攝影與藝術攝影,像荒木經惟模糊色情攝影與藝術攝影,都以反面說明視覺傳統確實存在。倘若以這次書展裡出問題的照片,對照我們見過的芸芸照片,包括從廣告、藝術館、新聞、教科書、雜誌、成人刊物、明信片、婚禮等等場合所看見的照片,什麼照片會安排這樣的視覺元素組合?換言之,它在呼喚、繼承哪一種視覺傳統?當然是成人刊物的色情照!難道英女王會這樣拍照?



在性暗示無所不在的世界,已經無法斷言性暗示不會出現在什麼地方,例如大學迎新營的紀念照和結婚晚宴播放的短片。性暗示在現代社會變得無處不在,但有一件事要搞清楚:性暗示、色情攝影的視覺傳統並未因為性解放而消亡,它只是從禁忌的枷鎖逃逸並滲入日常而已。不把色情工業場域以外出現的性暗示當作性暗示,純屬掩耳盜鈴,就像一些人硬要詭辯大專迎新營裡面那放在下體位置的香蕉或奶,沒有任何特別意思。

另一方面,性暗示在過去無法想像的場域活躍擴散,並不表示它從此沒有禁區,可以隨意泛濫遊走。當性暗示出現在兒童身上,那可是相當嚴肅的問題。儘管兒童性心智發展過程的界線有點模糊(像荷蘭最低合法性性交年齡就低至十二歲),那並不代表沒有約略的階梯(而台灣有兩小無猜條款充當酌情空間),至少一個六歲的小朋友對性不可能有足夠判斷力,這是關於腦部發育的科學判斷,相信沒有什麼好爭議的(OMFG,的確有些人開口埋口聲稱科學不可靠)。把性暗示加諸於一個判斷力不足的兒童身上,完完全全就是妨礙性自主。尤其是攝影這個獨特的表現媒介,注定了照片裡出現的形象並非虛構,這是攝影獨特的魅力,也為攝影製造了很多棘手的道德議題。攝影師倘若在照片裡的兒童身上加入性暗示,即代表現實世界裡有一位活生生的兒童被如此對待。對於某些看起來深諳藝術理論的「知識分子」,恐怕不會錯過媒介特性這個熱門議題吧?如果會,這是香港「知識分子」的悲哀。

在書展的問題攝影集搞出大頭佛後,很快有人列舉日本幾位以拍攝兒童而知名的攝影師,對比書展那本攝影集如何不妥當。譬如那幾位攝影師不會在畫面強調兒童的性器官所在位置,而日系攝影師甚至經常會淡化構圖在畫面的作用,以使照片呈現更強的日常感。當然兒童未必要這樣子拍,它可以有更多的創造空間,甚至涉足一些嚴肅議題。然而在寬敞的藝術領域裡,篠山紀信某些少女攝影集還是被禁制了,Anna Gaskell的灰暗童話難以想像真的找小朋友來當主角。那麼一本投射性慾望,為了供人消費而把性暗示加諸六歲小兒的攝影集,還有什麼好辯護的?這一塊道德禁地,在過去、現在、將來,都不會是可以「開拓」的想像空間。

轉自:http://www.vjmedia.com.hk/articles/2015/07/19/111613
Good5Bad2
2015/07/20, 7:50:11 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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