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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防暴水炮的安全性
【now新聞台】水炮是一種高速射水裝置,一般被歸類於消防設備。1930年代,德國率先將它用在防暴用途上。時至今日,水炮常見用於有大量人群聚集和有暴力事件出現的地方。

車載式水炮利用在極短時間內,由排氣閥排出的壓縮空氣推動內裡的液體高速噴射,可持續或間歇性射水,亦可選擇射出強力水柱或者噴霧。由於水炮車可靈活調動,快速抵達作戰區域控制場面,不少國家如德國、比利時、北愛爾蘭、土耳其等,經常在示威活動中出動水炮,驅散群眾。亞洲國家如南韓和泰國亦曾用水炮驅散示威者。

水炮車一點都不便宜。佔領運動後,香港警方以人群管理為由,申請購入三輛水炮車,耗費二千七百萬。時任警務處處長曾偉雄指,水炮的威力介乎胡椒噴霧、警棍和催淚彈之間。有立法會議員支持警方買車,更言道不過是「濕下身之嘛」,但其實水炮的殺傷力絕對不容小看。

有人引用英國防衛科技建議委員會轄下的小組委員會向國會提交的數據指,水炮雖非致命武器,但被水柱直接撞擊的話,可致頭部及頸部移位。噴射水柱會造成雜物移位或飛射,亦容易令人跌倒,導致受傷。2010年,退休工程師瓦格納在德國斯圖加特示威中,被水炮打中暈倒,事後證實視網膜受損,做了六次手術,依然近乎全盲。台灣反服貿示威,警方出動水炮車驅趕群眾,資料顯示一輛高壓噴水車可載水6500公升,最遠射程達60公尺,每秒可射水20公升,相當於每一平方公分有六公斤力量,要將人射傷可以說是易如反掌。

警方事後急急解釋指,當時以仰角50度,以點放方式噴水,令水柱只餘下兩成威力。

許多時候水炮射出來的並非純粹是水,有關方面可按需要混入不同的刺激劑液,如催淚劑、染色劑等,在高速噴射的過程中,產生霧化粒子,形成覆蓋面廣的霧化帶,加入刺激劑之後霧團能刺激人的眼睛、皮膚及上呼吸道,使人感到痛楚,不由自主地流淚或打噴嚏。

水炮攻擊範圍廣泛容易誤傷無辜,貿貿然把它與其他武器如催淚彈或者電擊棒比較,便說是比較人道,根本是不切實際。

http://news.now.com/mobile/international/player?newsId=143418
Good0Bad0
2015/07/16, 10:34:55 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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