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文章發起投票警長屢向下屬借錢接受利益罪成 判160小時服務令警長屢向下屬借錢接受利益罪成 判160小時服務令[/size=6][/b]被告田開仁。(明報資料圖片)警長田開仁(54歲)涉前年5月至12月,屢次向下屬借錢,共借2900元。他否認6項訂明人員接受利益罪,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全部罪名成立,今被判160小時社會服務令。辯方指,田的社會服務令報告正面,他亦有悔意,而且過去服務警隊多年,表現出色,也有參與義工服務。http://news.mingpao.com/ins/警長屢向下屬借錢接受利益罪成 判160小時服務令/web_tc/article/20150615/s00001/1434355336585202015/06/15, 4:48:07 下午本貼文共有 0 個回覆此貼文已鎖,將不接受回覆發表文章發起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