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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犯招攬14歲女賣淫 囚38個月
報稱任職物流工人的積犯陳永霑(34歲)過往曾有35次涉及與13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非禮、勒索、促致他人當娼等罪而入獄的案底。他出獄4個月,透過facebook結識14歲女生後,藉詞介紹工作誘女方到賓館「見工」及性交,事後於一天內安排女生三度接客,並收取女生300元佣金。事件因女生染性病報警而揭發。陳早前承認一項與年齡16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及一項依靠他人賣淫維生罪。法官今在區域法院判刑表示,陳招攬未成年少女賣淫行為令人齒冷,判陳入獄38個月。

法官早前為陳提取的醫療報告顯示事主患上性病與陳無關,惟陳招攬事主時,已心存與事主性交,把事主當成他的洩慾工具。法官指陳於14年5月31日曾被判監,但出獄4個月後即再犯案,指過往判刑對他沒有阻嚇性。

案情指,陳於去年10月3日至11日間,於油麻地彩城賓館與14歲女童X非法性交,及依靠X賣淫維生。

法庭記者:梁芷君

https://hk.news.yahoo.com/積犯招攬14歲女賣淫囚38個月-042200489.html
Good0Bad0
2015/06/09, 9:05:14 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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