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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六生認與11歲女友性交候判 求情指過程僅2分鐘
19歲中六生透過朋友認識年僅11歲女童,其後發展成為情侶,兩人於女童家中做功課期間初嘗禁果,女童母親凌晨返家揭發事件報警。男生今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罪,獲准保釋至6月16日,等候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後判刑。

被告陳靖汶(19歲)今透過律師求情指,當時並不清楚女友年齡僅11歲,當女友感到驚怕時,已即時停止自己行為,整個過程僅維持1至2分鐘,希望法庭考慮被告年少氣壯,從輕發落。

法庭記者:楊思雅

https://hk.news.yahoo.com/中六生認與11歲女友性交候判-040600841.html
Good0Bad15
2015/06/02, 10:09:18 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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