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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決香港房屋問題,兩個plan,你揀邊個?(修正重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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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開始時間: 2015/04/23, 1:06:36 凌晨
投票完結時間: 2015/05/23, 1:06:36 凌晨


此投票已結束,以下是點票結果
首先假設香港政府已經唔係呢個政府。

Plan A
規定每位香港人人均最多只能住到300尺(包括暫時住喺外地嘅人,將會取得身份證而常住香港嘅人,如果男女打算結婚嘅話計埋多個BB)。如果有人擁有多餘嘅住屋面積,則多餘嘅居住物業收歸政府(即包租公變成政府),所有地產商嘅空置樓盤亦收歸政府(即所有非自住嘅物業收歸政府)除非地產商即時開售並由政府限制利潤。然後將所有租客住嘅樓變成公屋單位,租金以公屋計,甚至免租(生活困難嘅話)。但整個計劃無增加任何房屋供應。

Plan B
填吐露港,盡量起樓以滿足所有香港人嘅需求。並且規定只有等上車嘅香港人先有資格買,以及已經有樓嘅,非剛性需求嘅唔可以買(類似限購)。輔以打擊原來壟斷性地廠商嘅強制傾斜政策,並且限制所有入標地產商嘅利潤。但建築需要更多成本以及時間。而且唔係重新分配,只係平抑房屋嘅買價及租價。對於既得利益者可能仲有非常小嘅空子可鑽。

二揀一,你寧願揀邊樣?
Good2Bad4
2015/04/23, 1:06:36 凌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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